怀疑买到“二手凯迪拉克” 车主状告4S店索赔200万元
2018-08-21 22:44:02      来源:​昆明信息港

一辆凯迪拉克豪车,在购买一个多月之后,车主惊奇发现车辆内部存在“维修痕迹”。因怀疑买了辆“二手豪车”,车主一纸诉状将“凯迪拉克”4S店销售方告上法庭,诉求车价3倍的赔偿。8月21日上午9时30分,昆明五华区法院北门法庭公开审理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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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购车后发现维修痕迹 车主状告4S店索3倍赔偿

去年7月13日,金先生花了48万余元从昆明市小屯汽车城的一家凯迪拉克4S店里购买了一辆该品牌小轿车。车主金先生说,购车一个多月后,他将车开去贴膜时,车辆引擎盖不规则的缝隙引起了他的注意,仔细观察后他发现,刚购买一个多月的新车车体的个别部位疑似存在受损维修的痕迹。

“发动机盖固定铰链部位以及两侧翼子板固定部位的螺栓均有扭动痕迹和刷漆的痕迹,因而可以证明车辆在销售给我前就存在维修的情况,再结合卖方云南凯迪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营业执照上取得二手车销售的情况看,不排除买到了二手车。”发现这一情况后,金先生找到4S店并提出了换车的请求。金先生称,在多次的协商中,4S店方面始终坚持认为卖给他的车辆是全新的,不存在销售维修车辆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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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证明自己的判断,金先生只好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涉事车辆进行鉴定。根据金先生一方提供的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中心确认,涉事的凯迪拉克轿车,在车体发动机盖以及翼子板部位存在陈旧性的维修痕迹。并且鉴定中心还得出结论,这些维修痕迹与云南凯迪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凯迪拉克4S店在售的其中两辆新车具有的维修痕迹存在相同的特征。

车主发现的维修痕迹虽然得到了鉴定中心的认可,但问题一直没有解决,为此,金先生一纸诉状将云南凯迪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诉请按照购车价的3倍进行赔偿共计145万余元,此外,金先生还要求被告方赔偿购置税、保险费等费用共计诉求标的金额204万余元。

庭审

维修痕迹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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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鉴定程序存瑕疵,应排除

针对原告的诉讼,被告方代理律师称,原告购买的车辆是被告方从上汽通用销售汽车有限公司采购的合格车辆,被告方将车辆交付给原告前进行了PDI(4S店在出厂前对车的外观和内饰进行自检)的检测未发现任何问题。就金先生委托的司法鉴定意见书,被告方认为,鉴定程序存在瑕疵,鉴定结论缺乏客观性,应当予以排除。

被告方称,2017年10月26日,因车辆其他问题,原告方将车开到4S店去检测,经过检查被告方发现涉事车辆引擎盖铰链疑似有刷漆的情况,前杠下格栅断裂,牌照有碰撞痕迹,前保险杠有撞痕,根据这些情况,被告方主张涉事的车辆曾遭受过撞击受损。为此,被告方代理律师认为,鉴定意见完全忽略了鉴定车辆遭遇撞击受损的事实,鉴定意见也没有考虑鉴定车辆遭受撞击受损后对鉴定结论的影响。基于此,不能排除原告主张的“维修痕迹”是车辆遭受撞击后所形成的或撞击受损后自行维修调试形成的。

原告:维修痕迹是陈旧性的 购车前就有

针对车辆是否发生过撞击的问题,车主金先生当庭表示,购买车辆后,并没有肇事和碰撞的情况。其代理律师补充说,车辆送去4S店检测,车主只是签字留了联系电话,其称,检测的这项结果是事后补写上去的,不排除这些被记载的受损痕迹是在原告将车交给4S店后才形成的。

就司法鉴定意见书得出的结论,原告方认为,鉴定机构在对本案的车辆进行鉴定时,其将涉事的车辆作为标本,再把没有销售的凯迪拉克车辆进行了比对,最终得出两组相反的结论,鉴定机构发现,没有在库房的未销售新车,其螺栓也存在扭动和二次喷漆的情况。而在库房的新车,却没有螺栓扭动和二次喷漆的情况。该事实可以说明,原告主张的维修痕迹是在原告方购买之前就形成的痕迹,所以,车主担忧购买到了“二手车”。鉴定结论认为,车主的主张维修痕迹是陈旧性的维修痕迹,为此,原告认为,他们所主张的维修痕迹并非发生撞击后形成的维修痕迹,而是在销售前就形成的维修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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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时是否存在二次喷漆

被告:可能是调校后补漆 属正常生产工艺

被告方说,根据生产商向法庭出具的一份情况说明,可以证实原告方主张的发动机盖固定铰链部位以及两侧翼子板固定部位的螺栓有扭动痕迹和刷漆痕迹,是车辆在出厂前自检时,有可能是在对发动机翼子板调校后形成,调校后进行了补漆,属于正常的生产工艺,不属于生产瑕疵,在销售过程中,被告方对车辆进行PDI检测,由于只检测外观和内饰,对于原告主张的车辆内部问题被告方并不知情,所以被告方在销售该车辆时不存在欺诈行为。

原告:百分百机器人完成 不可能二次喷漆

“生产厂家所出具的情况说明是与被告方存在利害关系的一份情况说明,这样的情况说明不能对本案产生法律效力。”原告方当庭出示了3份网络新闻报道称,多家媒体曾经对凯迪拉克生产工艺进行了报道,在这些新闻报道中均称,凯迪拉克的生产工艺是百分之百的机器人操作,而且在新闻报道中,还特别提到了本案的这款CT6凯迪拉克轿车,是凯迪拉克系列产品当中最高端、技术最先进的一款车辆。为此,对于生产厂商而言,这说明他的所有工序都是有机器人完成,尤其是本案争议的螺栓的问题和喷漆的问题,不可能存在二次喷漆和螺栓扭动的情况。根据被告方营业执照取得二手车经营项目的情况,不排除原告方购买到了一辆二手凯迪拉克轿车。

被告方的代理律师说,原告方提供的三份材料均是新闻报道,真实性无法查证,其报道的真实性和客观性难以查证。其报道中提到的百分之百机器人操作,并不包括相应的检测,车辆的制造由机器人完成,但最后的检验检测由人工来完成。如果在自检中发现缝隙不达标,对翼子板进行调校的情况也是存在的,这也是汽车生产的工艺流程。

经过审理本案将择期宣判。(春城晚报 记者熊波 实习生徐玲 曾欣 胡宛墨 文)

编辑: 谭石艳 责任编辑: 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