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向未成年人卖烟酒 需“从零做起”
2018-08-08 14:12:07      来源:春城晚报

不管是社交场合还是家庭聚餐;不管是文化里面还是习俗之中,感觉处处都有着烟酒的味道。

就在前段时间昆明有则新闻,14岁女孩酒后跳入滇池,所幸被保安救起。很多人在感慨保安的义行,而有一位母亲视点不一样:这个女孩的酒从何而来?她在朋友圈中发帖问:没人关注这个女孩怎么买到的酒吗?还能喝醉?在国外未成年人买酒,店家可是犯法的!

如果不是这位母亲这样一问,恐怕没有多少人会对此表示奇怪,只因现实中太过普遍,普遍至大家已经变得麻木。毫不夸张地说,在现实生活中孩子是否沾上烟酒,父母的教育是最后一道甚至可能是唯一一道关卡,一旦父母没有尽职尽责,老师只能讲一些大道理,听不听在于学生,商家自然是来者不拒,贴一个“吸烟有害健康”的标识已是良心体现,法律处罚更是寥寥无几。

没有人不知道烟酒的危害,由于未成年人身体发育尚未成熟,烟酒成瘾之后,更会对其心肺功能、心血管系统与智力发育等造成不可逆的伤害,而这还只是身体层面。众所周知,二手烟的危害亦不容小觑,根据国家卫健委公布最新调查数据显示,1.8亿儿童正在遭受二手烟的危害;而酗酒可以说是“万恶之源”,家暴、交通事故、猝死等事件的背后,往往少不了酗酒的影子。

正是如此,我国法律明令禁止向未成年人售卖烟酒。譬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7条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15条规定:任何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事实却是我国未成年人沾染烟酒的数据却呈逐年上升趋势,并且低龄化趋势明显。

这不只是法律的尴尬,更大的问题在于整个社会空气中都弥漫着烟酒的味道。不管是社交场合还是家庭聚餐,不管是文化里面还是习俗之中,感觉处处都有着烟酒的味道,而未成年人置身于这样没有边界的烟酒环境中,沾上烟酒某种程度上很难说不是一种必然。

记得读大学的时候,一“烟酒不离手”的哥们曾以教育的口吻说“不喝酒不抽烟的男人不值得信任”,让我等不抽烟不喝酒的“好孩纸”无言以对、感觉汗颜。至于长辈叫晚辈去买烟酒,拿筷子蘸点酒逗孩子玩,甚至教育晚辈“男人就是要喝点酒”,生活中更是司空见惯。

禁止向未成年人卖烟酒,还需“从零做起”。它首先需要法律的细化,让各项规定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然后在现实中严格执行,比如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法律规定,要不是此前深圳迈出了第一步,首次针对非法向未成年人售卖烟草开具罚单,至今仍摆脱不了颁布多年却始终停留于纸面的尴尬。此外,既需要家长和老师承担更多的教育责任,至少在家庭和学校给孩子营造一个无烟酒的环境,也需要在全社会逐渐淡化烟酒文化的影响。(春城晚报 评论员刘孙恒)


编辑: 实习4 责任编辑: 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