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滇商业银行将自查去年以来价格行为 10月起清退违规收费金额
2018-08-02 21:14:36      来源:昆明信息港

昆明信息港讯(昆明日报 记者孙潇) 8月1日,云南省物价局发出了《关于组织开展驻滇商业银行价格行为自查的通知》(以下简称《自查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商业银行服务收费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监管通知》),并于2日召集驻滇各商业银行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在昆明举办商业银行收费政策培训会。本月起,省物价局将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商业银行价格行为自查和抽查,严查9大类别银行违法违规价格行为。 

本月起 驻滇银行将开展价格自查

《自查通知》表示,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2018年价格工作重点任务,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规范银行服务收费行为,有力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省物价局将组织开展驻滇商业银行价格行为自查。自查工作由云南省物价局统一部署,云南省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负责组织实施。将通过组织开展商业银行自查和重点抽查工作,确保检查到位、处理政策界限统一。 

各商业银行驻滇所有分支机构及网点将自查2017年1月1日以来发生的商品价格及服务价格行为。其中,商业银行总行驻滇的,自查将覆盖全国的分支机构及网点。按照要求,8月1日至9月30日为自查自纠阶段,各银行将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自查工作,确保不留死角全覆盖;10月1日至11月20日为整改落实阶段,各银行将根据自查出的问题,认真分析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逐项清理规范,对自查出的违规收费金额,及时进行清退;11月21日至11月30日为总结上报阶段。 

自查工作中,省物价局将对各商业银行不按期或不认真开展自查工作报送自查整改报告的,以及在抽查中发现的价格违法行为将向公众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自查内容涵盖9大类别行为

省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自查工作,各商业银行要依据《商业银行收费行为执法指南》等文件要求,自查九大类别行为。 

“第一类是利用贷款强势地位捆绑强制收费行为。第二类是收取明令禁止的收费项目,包括违反国务院‘双禁双限’规定,收取财务顾问费、贷款承诺费、资金管理费、咨询费等费用,以及对非银团贷款和银团贷款中已提取部分计收贷款承诺费。”该负责介绍,第三类是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行为,比如对贷款企业收取财务顾问费或贷款安排费,但没有针对企业提供个性化、实质性服务,没有任何实质服务内容。第四类是转嫁成本乱收费行为,指的是利用贷款的优势地位,混淆银行本身职责和服务的界限,将其自身的职责转为有偿服务向客户收费,或者将应由自身承担的费用,转嫁给客户的行为。 

“第五类是未执行政府制定的价格,违反政府规定的价格收取费用,或继续收取政府明令取消的收费行为。比如违规收取国家早已明令取消的人民币个人账户密码挂失手续费等。”该负责人表示,第六类是自立项目、提高标准收费行为,比如违反商业银行总行制定、调整的收费标准,商业银行分行、支行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超标准收费。 

此外,还有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行为,指实际收费名称与价目表名称不一致,同一收费项目有多种收费名称,收费名称与收费内容不匹配等;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企业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比如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履行价格承诺,含糊标示附加条件;各银行对照梳理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对出台的小微企业、“三农”优惠减免项目与收费政策的执行情况,以及其他不正当价格违法行为。 

省物价部门表示,欢迎社会各界通过12358价格投诉举报平台向价格主管部门提供相关问题线索。 

我省将建立财务报表定期报送制度 

按照《监管通知》,我省物价部门也将进一步做好全省商业银行服务收费监管工作,各驻点商业银行将明确价格联络员,负责与物价部门日常沟通联系,确保监管信息能及时传达到银行。同时,将建立财务报表定期报送制度,各银行将每半年向省物价局报送一次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科目余额表。 

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省物价局局长郭继先局长表示,近年来省物价局开展检查,在规范各商业银行收费行为方面取得了显著效果,商业银行涉企收费治理取得积极进展。但是,当前商业银行的价格行为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下一步,价格主管部门将在巩固原有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创新监管方式,建立长效化、常态化、透明化的监管机制,通过建立商业银行价格联络员制度和财务报表定期报送制度,加强日常监管,规范商业银行价格行为,避免因为不合理收费等问题导致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在为期3个月的商业银行价格行为自查和抽查中,省物价局如发现商业银行不自查自纠、仍然存在侵害客户、经营者利益的,将进行处罚并公开信息予以曝光。 

培训会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对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商业银行收费行为执法指南》相关内容进行了宣讲,帮助参训人员更好地理解国家的监管政策。省物价局价监局相关负责人就商业银行收费政策和我省建立商业银行长效监管机制等内容进行了培训。 

编辑: 徐婷 责任编辑: 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