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出台牛肝菌、松茸品牌保护管理办法
2018-07-25 08:15:51      来源:昆明信息港

昆明信息港讯(昆明日报 记者张捷)日前,楚雄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和楚雄州林业局联合印发《楚雄牛肝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和《南华松茸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两个《办法》”),旨在保护楚雄牛肝菌、南华松茸地理标志产品,保持产品质量特色。

两个《办法》明确,楚雄牛肝菌、南华松茸专用标志所有权属于楚雄州人民政府,凡在楚雄牛肝菌、南华松茸保护区范围内,符合使用条件的单位均有权提出使用楚雄牛肝菌、南华松茸专用标志申请。凡在楚雄州行政区域从事楚雄牛肝菌、南华松茸生产、经营及其他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遵守两个《办法》。

两个《办法》强调,获准使用楚雄牛肝菌、南华松茸专用标志资格的生产者,有权在其产品的标签、包装、广告、说明书上使用专用标志,但不得将使用权转给他人。对于擅自使用、冒用、伪造楚雄牛肝菌、南华松茸专用标志或使用与专用标志相近、易产生误解的名称或标志及可能误导消费者的文字或图案标志,使消费者将该产品误认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行为,由质量监督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编辑: 徐婷 责任编辑: 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