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民航代理人将“评星” 旅客可参考“星星”选择代购
2018-07-23 14:35:51      来源:昆明信息港

35781532279438326

发布会现场。都市时报 全媒体记者乔长红

昆明信息港讯(都市时报 记者乔长红)昨日,云南省民航代理人协会在昆明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该协会第三届理事会正式履新,昆明飞燕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沈泽新任云南省民航代理人协会会长。

去年,云南省各机场累计起降飞机50.18万架次,旅客吞吐量6279.09万人次,货邮吞吐量46.33万吨,同比分别增长7.5%、6.5%、10.6%,云南已成为名副其实的航空大省、强省。根据最新统计数据显示,目前云南省共有203家民航代理企业,其中主营客运120家,主营货运83家(以上按照法人单位来统计,未包括分支机构)。目前云南民航代理企业数量在西南地区与四川并驾齐驱,四川比云南仅多十几家。

云南省民航代理人协会2012年成立,第二届理事会于今年上半年任期届满,协会于今年4月28日召开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三届理事会,确定了新一届协会领导班子。目前,协会新老班子已完成交接。随着新一届协会领导班子的上任,一系列规范云南省民航客、货运输代理行业的重磅措施随即出台——会议上公布了《云南省民航代理人协会客、货运输市场自律公约》(以下简称《公约》)。

《公约》透露,云南省民航代理人协会将对成员(会员)单位进行星级评定,星级标准分为一至五星,五星为最高级别。评星标准将根据(包括但不限于)航空公司、客户、同行及协会等业界评价,以及监管中是否存在违约、投诉、造假、不正当竞争等不良违规行为进行。评星考核时间1月1日-12月31日,每年一评。

旅客在购买机票时,也许曾遇到类似问题——明明花高价钱买的机票,但是去改签时被告知是低价票,不能退改签。其中原因,可能就是机票代理商给你印制了虚假行程单。对此,《公约》里有明确约定:“航空客、货运输代理企业应依法经营,按规定填开票证,不自行印制、修改、使用未经国家税务总局监制的假行程单,不欺骗客户,维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法规范经营,不为谋取私利或争揽客户填开虚假内容的行程单或鸳鸯货运票证及发票内容。”

“会员单位违反公约,协会第一时间将展开调查,会把调查结果及时上报民航监管部门和中国航协,同时向有关航空公司通报,并选择合理的方式对消费者发出警示。” 刚刚履新的会长沈泽新介绍,协会发布《公约》的目的就是引导产业走上良性轨道,让民航代理人行业健康发展。

编辑: 徐婷 责任编辑: 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