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 7月1日,昆明市政府办公厅发布《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稳定商品住房市场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从2018年7月1日起,在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滇池旅游度假区范围内,暂停向已拥有上述区域内1套及以上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存量住房的非本省户籍人士销售新建商品住房。
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
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
问小明 聊天、提问、推荐
AI总结 记录阅读笔记
返回顶部
2018-07-01 15:10:48 来源:昆明信息港
大 中 小
编辑: 文丽荣 责任编辑: 徐婷
广告热线:(0871)65364045 新闻热线:(0871)65390101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5390101 举报邮箱:2779967946@qq.com
涉未成年人举报电话:0871-65390101 举报邮箱:2779967946@qq.com
©2008-2026 昆明信息港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