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昆明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2018-06-25 08:08:35      来源:昆明信息港

昆明信息港讯(昆明日报)据市气象局和市水文局预测,全市今年年平均降水量为950毫米至1000毫米,较历史同期正常略多,较去年偏少。大部分县区预计将于5月中旬、下旬开始进入雨季,与常年相比为正常。今年汛期单点性强降水频率高,6月至8月降水量、预计为550毫米至570毫米,较历史同期正常至偏多。9月至11月降水量预计为230毫米左右,较历史同期正常至偏少。全市大部分县区的雨季将在10月中旬相继结束,雨季结束期接近常年。

因主汛期天气变化极为复杂,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强降雨天气较为频繁,局部地区单点暴雨及长时间连续降雨是诱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

人为致灾因素变化

从全市宏观经济发展的形势看,“十三五”期间,昆明市国民经济将保持持续快速增长,城市化进程将会进一步加快,人民生活水平将会大幅度提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的宏观目标,都对地质灾害防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地质灾害防治又面临新的形势与挑战。

昆明市作为云南省省会城市,是云南省今后一段时期内国民经济增长的核心区域,将有更多的基础实施建设、能源开发、环境保护等项目全面展开,推动城市发展和城市现代化进程,加快城市化发展的步伐。城市的快速发展、工业进程的加快和大规模地进行城市建设,在创造人类文明和辉煌的同时,也人为地引发了一系列的地质灾害问题,不仅严重阻碍城市建设和发展的进程,而且容易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严重的安全隐患,区域内经济发展与地质灾害的矛盾将不可避免地暴露出来。

城市建设、公路、铁路、地铁、管线等基础设施建设等人类工程活动仍为引发地质灾害的重要因素,随着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建设大型工程,发生地质灾害的频度与危害有增强的趋势。

矿业开发活动致使矿区生态环境短期内难以根本改善,局部可能引发新的矿山地质灾害,将使矿山面临地质灾害加剧的严峻局面。西山区、晋宁区、宜良县、禄劝县、石林县和东川区已有及新建矿山,仍可能成为地质灾害高发区。

总体而言,随着昆明市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大规模的基本建设将改变地质环境,特殊的地质条件在人为因素的作用下局部易发地段地质灾害将较为突出,地质灾害发展总体趋势较为严重,需各方加以重视。

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

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确定原则

(1)对村庄、集镇、学校、工矿等居民点构成威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

(2)威胁交通干线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地质灾害隐患点;

(3)曾经造成过重大经济损失,仍可能复活并造成严重危害的灾害点;

(4)险情等级为中型及以上的地质灾害隐患点。

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主要特征

通过全市2018年4月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工作,以及各县、区《2011-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5~2017年度地质灾害详查中确定的地质灾害点情况,确定昆明市2018年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880个(与2017年相比,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142个,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点72个),其中险情为中型及以上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511个(包括特大型13个、大型26个、中型472个),险情为小型的地质灾害隐患点1369个。

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加强领导,提前部署

各县、区要在4月底前对辖区内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一次全面核查,落实监测预警单位和责任人,根据需要调整、完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核查中如果发现新的隐患点,应将其及时纳入监测预警体系。

加强矿山和渣土堆放的地质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

积极推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渣土堆放项目的综合治理工作,按照“谁破坏,谁恢复;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明确矿山企业、渣土堆放项目企业的主体责任,督促其落实保护与治理的资金和措施,加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力度。在矿山地质灾害高易发区,矿山和相关企业要强化监测预警和工程治理。山区丘陵区的企业要高度重视尾矿和废渣堆放点的安全,防止暴雨引发矿渣泥石流灾害。

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

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面纳入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各县、区政府应切实加强灾害点的工程治理统筹安排工作,根据财政能力和地质灾害防治任务,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

加大对破坏地质环境、诱发地质灾害责任人惩处力度

按照“谁破坏,谁恢复;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追究诱发地质灾害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限期消除地质灾害隐患,补偿地质灾害给他人造成的损失。

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A)

重点防范区共分为11个亚区,面积约4832.59km2,占全市总面积的26.3%,包括全市11个县、区部分地区,地质灾害类型有滑坡(不稳定斜坡)、崩塌、泥石流和地面塌陷等。

重点防范区内大部分地区地形陡峻、生态植被相对较差和地质环境条件脆弱,地质灾害发生频率高,地质灾害点相对密集,为规划区地质灾害的高易发区,是全市地质灾害危害最为严重的地区。部分地区因矿产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等人类工程活动强烈,诱发或加剧地质灾害活动,其危害较为严重。通过对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威胁危害、发展趋势和防治现状的综合分析,确定了工程防治、搬迁避让、监测预警等防治措施。

地质灾害一般防范区(B)

重点防范区以外地区为一般防范区,面积约13529.69km2,占规划区总面积的73.7%,包括全市20个县、区的大部分地区,地质灾害类型有滑坡、崩塌、泥石流、不稳定斜坡等。

一般防范区内地形相对平缓、生态植被较好,地质灾害发生频度较低,多为地质灾害的中易发区和低易发区,其危害相对较轻。根据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威胁危害、发展趋势和防治现状,确定了工程防治、搬迁避让、监测预警等防治措施。

重点防范区(A) 

4832.59 26.3 A1 1414.76 禄劝、倘甸两区、东川北部滑坡、泥石流重点防范区

A2 258.01 东川中部滑坡、泥石流重点防范区

A3 591.00 寻甸北部滑坡、泥石流重点防范区

A4 397.51 寻甸柯渡滑坡重点防范区

A5 530.31 富民西部、西山区西北部滑坡重点防范区

A6 298.66 宜良西北部滑坡、泥石流重点防范区

A7 283.36 昆明盆地及边缘重点防范区(盘龙区、五华区、西山区)

A8 250.28 晋宁西北部、西山区海口街道办滑坡重点防范区

A9 196.25 石林北部滑坡、崩塌重点防范区

A10 165.79 晋宁东南部滑坡重点防范区

A11 446.66 宜良南部、石林西南部滑坡、泥石流重点防范区

一般防范区(B)

13529.69 73.7 B 13529.69 重点防范区外的区域

编辑: 文丽荣 责任编辑: 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