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苍山海拔2200米以上等范围区域禁发展餐饮业
2018-06-15 00:42:16
来源:昆明信息港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甘凌菲 6月14日,中共大理市委外宣办、大理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大理市餐饮业管理办法(试行)》,此办法自2018年7月13日起施行,将按照禁止发展区、限制发展区、适度发展区对大理餐饮业实行分区管理。
《大理市餐饮业管理办法(试行)》内容显示,苍山海拔2200米以上范围、洱海生态环境保护蓝线和绿线区域、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陆域范围、湿地保护范围,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区域禁止发展餐饮业。
此外,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陆域范围、洱海生态环境保护红线区域、洱海湖区内的岛屿、洱海主要入湖河道堤岸两侧各30米范围内,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区域为餐饮业限制发展区。以上区域内的餐饮业将按照“总量控制、只减不增”的原则进行管理,并进一步整治和规范。
禁止发展区、限制发展区以外的区域为餐饮业适度发展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相关规划及行业标准规定的前提下,可以申请从事餐饮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