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工作全面步入法制化轨道
2018-06-04 23:52:21      来源:昆明信息港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房天琦 6月4日,记者从昆明市人大常委会举办的《昆明市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促进条例》等五个条例新闻发布会获悉,《昆明市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促进条例》正式公布施行。

与2017年发布的《昆明市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实施纲要(2017-2030)》相比,《条例》共31条,对实施纲要的发展目标和长期实施的重大建设内容、重大工程以立法的形式予以明确。

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工作将纳入政府年度计划。《条例》规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相关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云南滇中新区管委会应当将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工作纳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相关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条例》明确了区域性国际综合枢纽建设的方向及要求,明确了区域性国际经济贸易中心、金融服务中心、科技创新中心、人文交流中心建设的内容;明确了世界春城花都、中国健康之城、历史文化名城建设等内容。《条例》的实施,标志着昆明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工作全面步入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轨道。

编辑: 徐婷 责任编辑: 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