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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信息港讯 通讯员周金荣 为贯彻落实《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险昆明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昆政发[2011]4号)文件精神,及全面落实健康扶贫30条措施,构建全县特殊困难群体的保障体系,2018年嵩明县财政按排资金81万元为9100名特殊困难群体全额出资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其中为全县3541名建档立卡贫困户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为全县特殊困难群体构筑一道安全网,以增强弱势群体抵御意外风险能力,防止因意外伤害致贫、因意外伤害返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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