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中央及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下达各县区
2018-02-09 07:53:10
来源:昆明信息港
昆明信息港讯(昆明日报 记者吴洁 通讯员翟小武 陈昊博)近日,根据云南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度中央及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文件要求,昆明市财政将2018年度中央及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0825万元下达给相关县区。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资金投入要保障重点,进一步向深度贫困村倾斜,注重解决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提高资金使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按照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围绕培育和壮大贫困地区特色产业、改善小型公益性生产生活设施条件、增强贫困地区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等方面精准使用资金。
同时要求加强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以县级脱贫攻坚规划为引领,摸清贫困村和贫困户的精准需求,做实基础工作,做到村有施工图、乡有路线图、县有项目库;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县级要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等有关要求,切实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简化报账流程,资金及时形成支出,结余结转较大的,一律按有关规定收回重新安排用于扶贫项目;各县区全面实行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涉农整合资金、参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的资金及项目,全部纳入公告公示范围,重点落实到户到人资金项目的公告公示,引导贫困群众参与扶贫项目决策、管理和监督,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