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举行2017年国家宪法日暨法治宣传月活动
2017-12-05 18:35:50      来源:昆明信息港

    昆明信息港讯 为切实做好“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全面提高国家宪法日在群众中的知晓率,12月4日,由昆明市司法局、昆明市普法办主办、嵩明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县普法办、县法学会承办,全县17家成员单位在嵩明县嵩阳街道开展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为主题的2017年国家宪法日暨法治宣传月活动。

    各单位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为重点,结合工作职能职责,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结合“全国交通安全日”、“12·4国家宪法日志愿服务活动”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活动悬挂宣传横幅,广播播放《宪法》等法律法规,摆放宣传展板30余块,现场发放《宪法知识问答》、《道路交通安全法》、《农村法律知识100问》、《法律援助条例》等各类法治宣传读本、海报及宣传单2000余份,并现场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通过声图文并茂等多种方式,向群众大力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禁毒防艾、防范邪教、反恐怖主义、劳动和社会保障、税收政策等知识,增强了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营造了良好的法制氛围。

    嵩明县委副书记潘加智出席活动并讲话,他提出3点要求:一是突出宣传重点。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维护宪法权威”这一主题,大力弘扬宪法和法治精神,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全面树立法治思维,加快提升法治能力、不断强化法治保障;二是瞄准宣传对象。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做到一般和重点相结合,既做好各级领导干部、公职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又抓好群众法律综合素质的提升,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三是创新宣传方式。各单位、各行业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和特点,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努力提高宣传效果。

    嵩明县人大、县政协、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司法局等单位主要领导参加了宣传活动。

点击进入专题

编辑: 孙红亮 责任编辑: 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