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 日前,德宏州纪委通报了4起违规私设“小金库”问题,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以及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违规私设“小金库” 芒市防震减灾局局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德宏州林科所所长卢靖、副所长张恩向、副所长余贵湘违规设立“小金库”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经查,卢靖、张恩向、余贵湘在担任州林科所所长、副所长期间,州林科所违规设立“小金库”,并利用“小金库”款项发放各种补助、组织职工旅游、接待等挥霍浪费国家公共财产,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经德宏州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卢靖、张恩向、余贵湘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芒市防震减灾局局长周文涛违规私设“小金库”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经查,2014年12月至2017年3月,周文涛在担任芒市防震减灾局党支部书记、局长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之便,违规管理使用单位财务,违规收受礼品,违规将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交由单位和管理服务对象报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私设“小金库”,共计人民币173939元。经芒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市委常委会议批准,决定给予周文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盈江县农业局种子管理站站长张荣磊、报账员彭润娇违规私设“小金库”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经查,2013年6月21日至2017年4月25日期间,盈江县农业局种子管理站站长张荣磊,安排报账员彭润娇将县农业局种子管理站实施项目和公务经费资金7.5157万元私设“小金库”进行管理。经盈江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批准,决定给予张荣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警告处分、免去站长职务;彭润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停止报账员职务。
陇川县第一中学校长尹兴琪违规私设“小金库”受到行政撤职处分。经审查,2015年9月8日,陇川县第一中学校尹兴琪因收取计划外择校生费设立“小金库”问题被陇川县监察局给予其行政记大过处分。在受处分期间,尹兴琪再次陆续向书商收取教辅资料回扣款408731元,未纳入学校财务进行管理私设“小金库”,并将该回扣款发放到各年级领导小组用于发放教师补助、办公开支的违纪事实。经陇川县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尹兴琪行政撤职处分。
瑞丽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收受贿赂4万元 受到行政撤职处分
瑞丽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杨大赋严重违纪受到行政撤职处分。经查,2013年至2016年期间,瑞丽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杨大赋,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申请项目扶持资金方面提供帮助,违反廉洁纪律,收受贿赂人民币4万元,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经瑞丽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审议,并报瑞丽市政府批准,决定给予杨大赋行政撤职处分、降为科员。
瑞丽市畹町镇混板村委会华俄村民小组党支部书记岁应、组长依闷收受好处费被处分。经查,2013年至2014年,瑞丽市畹町镇混板村委会华俄村民小组党支部书记岁应、组长依闷,违反廉洁纪律、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村小组建盖老人房工程项目中提供帮助,岁应违规收受他人给予的好处费人民币1万元,依闷违规收受他人给予的好处费人民币3万元。经瑞丽市纪委常委会审议,决定给予岁应党内警告处分、依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人民币4万元予以收缴。
陇川县清平乡陆坤村委会下邦东村民小组组长通麻干、保管员包麻选私分侵占集体资金被开除党籍。经查,2015年6月清平乡陆坤村委会下邦东组长包麻选、保管员通麻干在征求村民同意后,将本村部分集体林地以每亩每年13元的价格出租转让给个人经营62年。2015年6月20日签订出租转让合同之后,通麻干、包麻选收到集体林地转让费55000元,俩人私自决定将5000元作为辛苦费进行私分,每人各得2500元,剩余50000元集体资金未存集体资金账户进行管理,而由通麻干私自借给陆坤村委会上邦东小组长赵麻干3000元、自己私自占用34000元,包麻选私自占用13000元用于个人生活开支的违纪事实。经陇川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通麻干、包麻选开除党籍处分。涉嫌违法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德宏州福利院原院长公款消费 受到行政撤职处分
德宏州福利院原院长李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经查,李华在担任德宏州福利院院长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廉洁纪律,用公款违规购买坚果、咖啡、干巴、大米等土特产品,并擅自将救灾大米折换为优质大米,用于赠送客人及相关部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虚报孤寡老人收养人数,骗取国家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经德宏州纪委常 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李华同志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职务降为副主任科员。
芒市民政局救助管理站原站长佟桂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经查,佟桂林在担任芒市民政局救助管理站原站长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违规收受他人财物;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违规使用专项资金、违规使用自制单据报账。经芒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佟桂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盈江县盏西镇松坡村党总支书记闫长芳违规操办乔迁新居喜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经查,2017年3月21日11时许,闫长芳在盈江县盏西镇旧城新村活动室举办乔迁新居喜宴,通过电话通知、口头通知和发放请柬的方式,邀请了亲戚、朋友及部分公职人员和服务对象参加。闫长芳乔迁新居喜宴共宴请了公职人员和服务对象82人,并违规收取礼金0.94万元人民币。经盈江县盏西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闫长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人民币0.94万元予以收缴并上交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