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昆明日报 记者杜仲莹)昨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第十三次会议结束后,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主任会议举行。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拉玛·兴高主持会议。
会议研究了将提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人事任免事项。会议听取办公厅汇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日程(草案),并分别听取教科文卫委、城环委、内司委、法制委汇报《昆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昆明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修订草案)》《昆明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原《昆明市流动人口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修订草案)》《昆明市城乡规划条例(修订草案)》《昆明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草案)》的材料准备情况,会议听取内司委汇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落实司法责任制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落实司法责任制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的材料准备情况。会议同意将上述《条例(草案)》《条例(修订草案)》《专项工作报告》提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了城环委汇报《市人民政府关于滇池治理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的材料准备情况和专题询问会实施方案,会议同意将该《专项工作报告》提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决定在会议期间就滇池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情况进行专题询问。会议研究了拟新增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修订草案)》议题,并同意将其列入会议议程。会议研究了《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联系人民群众工作办法》,主任会议原则同意该《办法》,会后人事代表工委将按主任会议讨论的情况认真修改完善后尽快印发实施。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金志伟、常敏、戚永宏、马凤伦、赵学锋、毕惠芝,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吴庆昆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专(工)委、办公厅、研究室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