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推行河道生态补偿制度 “跨界买单”成为治理常态
2017-10-27 08:18:37      来源:昆明信息港

昆明推行河道生态补偿制度 “跨界买单”成为治理常态

保洁员打捞河道垃圾 记者李海曦/摄

昆明推行河道生态补偿制度 “跨界买单”成为治理常态

    公示牌上有河道名称、河道的基础情况等信息,让市民可以轻松了解身边的河道。

    4月份,40.651万元;

    5月份,130.3063万元;

    6月份,355.2524万元;

    7月份,3035.736万元;

    8月份,11286.9292万元。

    昆明信息港讯(昆明日报 蔡晓磊)“谁污染,谁治理;谁污染,谁补偿。”随着生态补偿金缴纳越来越高,昆明通过“扣钱”方式,倒逼各相关县区加大出入滇池河道污染治理力度,遏制跨界水污染。

    9年河长制成效如何?

    2008年,昆明市委、市政府以加快滇池治理为突破口,开始在滇池流域全面实行河(段)长负责制,并把河长制纳入地方法规,这在当时尚属全国首创。

    由市级领导担任河长,河道流经县区领导担任段长,对辖区水质目标及截污目标负总责,实行分段监控、分段管理、分段考核、分段问责。河长作为河道管理责任人,其核心就是对河道水生态、水环境持续改善和断面水质达标负领导责任,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

    入滇河道水质好了,滇池水才会变清。昆明市河道管理按照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三级管理体系进行管理,属地各级政府为河道管理的管理主体。同时,还建立了严格的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对于河(段)长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河道综合整治目标任务不完成、水质改善不明显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进行严厉问责。

    实行河长制9年来,滇池36条出入滇池河道的水环境、生态景观得到有效改善,基本实现了36条出入滇池河道以及滇池周围工业、农业、生活污染源的截污导流,河道水环境得到了有效改善,直排污水现象基本消除;入滇河道水质不断改善,主要入湖污染物浓度明显减轻;滇池流域河道两岸拆临、拆违,实施河床内湿地绿化,河道生态景观得到明显改善。

    跨界污染成“顽疾”

    不容忽视的是,在上下游间,水质污染成了一本“糊涂账”,上游向下游排污的跨界污染成了河道治理“顽疾”。

    9年来,昆明在滇池流域推行河(段)长责任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河(段)长责任制尚不完善,缺乏系统性约束性,未形成有效的长效治理监管机制,重建轻管问题不同程度存在;部分河道整治不彻底、偷排乱排、侵占河道等问题还是较为突出,特别是流域内的过度开发利用已经超出水资源的承载能力,导致河道萎缩、生态退化等问题依然突出。

    为此,昆明结合实际,全面深化河长制。2017年,昆明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的意见,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在范围上,由滇池流域推广到全市域的河(渠)湖库范围;在内容上,从水污染治理为主,转变到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的全面综合治理;在体系上,建立市、县(市)区和开发(度假)园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村小组“四级河长五级治理”责任体系;在格局上,构建分级管理、属地负责,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同时,昆明还把河长制工作内涵,由单纯治河治水向整体优化生产生活方式转变;把河长制工作理念,由管理向治理升华转变;把河长制工作范围,由河道单线作战向区域联合作战拓展;把河长制工作方式,由事后末端处理向事前源头控制延伸;并把河长制工作监督,由单一监督向多重监督改进。通过建立河(渠)湖库管理保护信息发布平台,在河道岸边设置河长公示牌,积极引入第三方评价等多种形式,对河(渠)湖库保护治理工作进行监督。并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实行河道维护管理市场化运作,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形成河(渠)湖库保护治理多元化投入机制。

    在滇池流域水环境保护方面,除了行政手段,经济手段也是很重要的一种方式。因此,昆明还把河(渠)湖库保护治理,由政府为主向社会共治转化,通过认真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三条红线外,还建立健全河道生态补偿机制,全面加大滇池治理力度。

    今年4月份,昆明正式启动实施了滇池流域河道生态补偿制度。并且,生态补偿还与地方领导责任相挂钩,对被生态补偿责任县(区)的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还将根据辖区所有考核断面中年均水质不达标断面比例,同比例扣减个人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兑现奖励。

    河道生态补偿怎么算?

    过去,对河道上游污染的河水,下游区域只能“默默承受”。现在,上游污染了,就要为下游买单。

    昆明市滇池管理局河道及生态管理处副处长吴静然介绍,在借鉴国内水环境区域生态补偿先进地区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市水务局、市滇管局、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水文局等多部门共同对河道生态补偿制度的建设进行认真、深入、全面的研究,确定在滇池流域内率先实施河道生态补偿,并逐步向滇池流域外推行。

    开始向跨界污染顽疾开刀。为确保河道生态补偿顺利推进,市水务局、市滇管局、市环保局、市水文局组成多个专项工作组,在流域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度假)区管委会的配合下,对滇池流域所有河道交界断面及入湖口断面进行全面实地踏勘,并结合水域实际情况将水质、水量监测断面进行了统一。对存在争议的监测断面,在征求县(市)区、开发(度假)区意见的基础上,结合行政界线,以监测数据的代表性、稳定性、可控性为重点,优化断面布设,现已完成34条河道,59个水质、水量监测断面的勘定。

    上游污染下游,上游就要付出代价。同时,按照“试点先行、稳步实施”的原则,今年4月份起,开始在滇池流域新运粮河、西边小河、新宝象河三条河道开展生态补偿试点工作;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7月份起,在入草海的大观河、西坝河、王家堆渠、乌龙河、船房河这5条河道开展河道生态补偿工作;8月份起,在滇池流域其余26条河道及支流沟渠、41个考核断面推行河道生态补偿。最后,将以滇池流域河道生态补偿经验为基础,逐步向全域推行。

    那么,河道生态补偿金是如何算出来的?据了解,根据《滇池流域河道生态补偿办法(试行)》,昆明以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之间河道交界断面及入湖(库)口断面作为考核断面,以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三项污染物作为考核指标,考核县(区)间的河道污染物超标情况,补偿标准为化学需氧量2万元/吨,氨氮15万元/吨,总磷200万元/吨,考核断面补偿金为3个指标计算的补偿金之和;考核断面出现非自然断流的,按照每个断面30万元/月缴纳生态补偿金;未完成年度污水治理任务的,按年度未完成投资额的20%缴纳生态补偿金。同时,如果水质净化厂出水水质未达标的,也将按有关规定处罚。

    从“要我治理”到“我要治理”

    是“要我治理”,还是“我要治理”?启动河道生态补偿制度以来,各县(区)不得不直面、思考这个问题。

    自今年4月启动滇池流域河道生态补偿以来,截至今年8月份,因大清河、六甲宝象河、虾坝河实施工程整治,无水质、水量数据,滇池流域其余31条河道共需缴纳生态补偿金14848.8749万元。其中,8月份滇池流域河道生态补偿金首超过1亿元。

    改革生态制度,才能提升治理能力。滇池流域河道生态补偿制度运行5个月来,河道生态补偿已初显成效,除地方责任得到落实,水质水量监测网络逐步完善外,河道断面水质已有效提升。根据8月份考核情况,在31条河道的55个断面中,已有34个断面实现水质达标。通过对断面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超标情况的监测,各责任县(区)政府及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有针对性地对相关污染物超标情况进行及时处置,组织开展保护整治工作,各断面水质正逐步提升。 记者杨官荣报道

    五华设58块河长公示牌方便社会参与监督

    市民不再是河道治理“围观群众”

    河道名称、基本情况、河道三包、禁止内容、投诉监督举报电话……目前五华区在盘龙江、新运粮河、沙朗河等河流水库显要位置设置了58块滇池流域河长公示牌,实行信息公开制度,让市民了解河道治理的过程,并把市民从旁观者变成了河道污染治理的参与者和监督者。

    家住月半湾小区,晚饭后喜欢到楼下散步的刘彦妮发现,河道沿岸多了一块“昆明市滇池流域河长公示牌”。

    公示牌上有河道名称、河道的基础情况等信息,让市民可以轻松了解身边的河道。“以前不知道家门口这条河叫什么名字,现在知道它是新运粮河的支流西边小河。”刘彦妮说。公示牌上注明了河道流经高新、五华、西山3个区,起于第九水质净化厂,止于人民西路等信息,还有区级河长、街道级河长和社区河长的名字及电话。依据这些信息,市民可以了解这一段河道是由哪个区、哪个街道和哪个社区负责。

    “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五类标准”——这是公示牌上的水质保护目标。为了达到这一目标,牌子用标识注明了河道沿线禁止排污、丢垃圾、洗车、垂钓、游泳和禁止践踏花草,并设置了昆明市滇池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和五华区的投诉监督举报电话。市民一旦发现有上述禁止的内容,便可拨打电话进行举报。刘彦妮说:“依山旁水是最理想的居住场所,谁都希望家门口有一池清水,而不是污水。因此如果发现有向河道乱排污水、乱丢垃圾的行为,我会打电话举报。”

    全长3公里的西边小河,五华区水务局共设置了5块“昆明市滇池流域河长公示牌”。除此之外,五华区在盘龙江、新运粮河、沙朗河、红坡水库、自卫村水库等11条河流、7座小(一)型水库显要位置还设置了53块公示牌。由于公示牌设置时间不长,截至目前五华区水务局暂未接到市民的电话举报。区水务局将加大宣传和舆论引导力度,提高社会公众对河(渠)库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设置公示牌,是五华区规范和推行河长制的一项内容。目前,五华区已经建立了区、街道、社区、村小组“三级河长四级治理”体系。依托这一河道治理体系,公示牌也将发挥最大的作用。

    18名区级河长、18名河长协调人、17家联系部门、41名街道级河长、50名社区级河长、103名专管员……随着“三级河长四级治理”体系的不断完善,18名区级河长已带队到盘龙江、新运粮河、沙朗河、红坡水库、自卫村水库等11条河流、7座水库开展巡查;街道级、社区级河长按照日常巡查要求在辖区内落实巡河任务,各级河长在巡河中了解所管河库的基本情况,掌握突出问题,并认真研究对策措施。

    结合“河长制”,五华区水务局开展对盘龙江沿岸违法捕捞野生动植物行为的专项整治。整治中,河长及水务执法人员多次巡查盘龙江沿线,共查处钓鱼7起,发现1起用电捕捞河道野生鱼案件,对电鱼的3名违法人员实施行政拘留处罚,对钓鱼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并且开具规范教育通知书。通过一个月的整治,既落实了“河长制”,又有效遏制了盘龙江沿岸擅自捕捞野生动植物的行为,提高了周边群众爱护滇池、保护滇池的意识。

    “河长制”工作涉及范围广,牵涉部门多。对此,五华区要求各部门、各街道要形成工作合力,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尽其能。其中,区级河长将召开河长会议,督促街道“严抓重管”落实河长制,尽快建立街道级配套制度,建立日常管理机制和工作台账,实现河长制工作全面覆盖。同时,为充分发挥“河长制”监督管理作用,定期通报河长巡河、河道水质监测结果,督促各级河长提高履职责任意识,五华区将严格落实定期巡查、定期记录河道情况,定期会商研究河道问题工作要求,积极发挥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并建立五华区河长制工作督察制度、考核问责制度、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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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孙红亮 责任编辑: 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