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启动实施7个专项整治行动
2017-10-20 15:56:56      来源:昆明信息港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昝娟娟 云南省政府日前印发《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反馈问题整改专项整治行动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10月17日前启动实施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两客一危”运输企业专项治理等7个专项整治行动。

    分三阶段 10月17日前启动实施7个专项整治行动

    《方案》严格落实 “五个一批”即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单位和个人;和 “四个一律”即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格查处,一律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要求,分3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限期整改。2017年10月17日前,启动实施7个专项整治行动,同时,针对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反馈的274个问题和隐患,在整改完成154个的基础上,对余下的120个问题和隐患列出清单,分类分级跟踪督办,限期整改,分3批进行集中整治。第一批,2017年10月17日前,完成92个问题和隐患整改。第二批,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27个问题和隐患的整改。第三批,煤矿存在行政处罚力度不够的问题,2018年底前整改到位。

    第二阶段,深化整治。2018年底前,深入实施7个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目标任务得到落实。

    第三阶段,总结完善。2018年11月-12月底,全面梳理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完成情况,对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问题和隐患再部署、再督促、再落实。总结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成果,建章立制,推动体制机制法制不断健全。

    七项整治 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实施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对13类落后小煤矿、9万吨/年及以下的煤矿,在规定期限内未履行完转型升级手续的,分类分批纳入2017年和2018年去产能范围。2017年底前完成576对关闭煤矿的采矿权吊(注)销工作。

    实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督促各地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针对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反馈的 “非煤矿山数量多,‘小、散、弱’,开采不规范、布局不合理、转型升级或淘汰矿山关闭不彻底”等问题,切实推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严控非煤矿山数量,强化隐患整改、整治现场 “三违”行为,即生产作业现场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全面提升矿山安全生产水平。

    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在2018年,集中开展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推动226户 “两重点”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和213个 “一重大”(重大危险源)安全工艺技术、安全仪表系统升级改造。对已完成专家诊断的498户生产(储存)企业,2018年底前分期分批启动企业搬迁整治。

    在交通道路方面,集中开展 “两客一危”运输企业专项治理,加强GPS动态监管,规范企业运营行为;细化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年度任务,加大投资力度,强化督办、考核措施;全面开展公路建设安全专项检查,督促落实平安工地安全措施;持续深化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全面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控措施。

    建筑施工 (城镇燃气)方面,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和铁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和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以城市地下管廊、城市轨道交通、棚户区改造、房地产开发等建设项目和城镇燃气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

    开展铁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在建项目安全督查检查,严格执行行业标准规范,严防 “三违”行为。突出抓好对地质条件差、施工难度大、安全风险高的在建铁路桥隧路段等工程的监督检查,狠抓隐患排查整改。

编辑: 孙红亮 责任编辑: 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