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环境监管执法坚持做到零容忍、全覆盖、严执法、重实效,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的高压态势。今年1月~7月,全市环保部门共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88份,共处罚款939.25万元,有效震慑了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
玉溪市以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为切入点,使环境监管执法工作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后的整改工作相结合、与双随机抽查相结合、与环境执法大练兵相结合、与各类环境执法专项行动相结合,通过日常监管、污染源自动监控、监督性监测、信访举报等形式,及时掌握区域环境状况,发现环境安全隐患。充分运用行政罚款、停产限产、查封扣押、按日连续处罚、行政拘留移送、刑事司法移送等手段,对环境违法行为实施严厉打击。
为进一步消除环境安全隐患,玉溪市环保局制定下发《关于开展2017年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加强对全市范围内饮用水水源、各类工业园区、重点地区、敏感区域等环境问题集中整治。对各类突出环境问题查处到位、整改到位,切实消除隐患,堵塞漏洞,确保环境安全。
着眼提升日常环境监管水平,玉溪市积极推进网格化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环境监管模式,加大环境执法力度。2017年,全市建立“双随机”制度单位10个,建立污染源动态数据库11个,包括835家排污单位;建立环境监察人员信息库11个,包括74名环境监察人员。
在加大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上,玉溪市环保部门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协调配合,强化环境执法司法联动机制,对重大、疑难、复杂的或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违法案件,主动提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调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断完善案件中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移送工作制度,规范案件调查、证据保全、法律适用等有关事宜,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今年1月~7月,玉溪市累计出动环境监察人员4023人(次),检查企业1374家(次)。全市环保部门共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88份,共处罚款939.25万元,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比去年同期增加56份,增长175%;罚款金额比上年同期增加758.46万元,增长519.53%。实施《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的案件共26件,比去年同期增加24件。其中,停产限产12件、查封扣押1件、按日连续处罚两件、适用行政拘留移送公安机关7件、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移送公安机关4件。(中国环境报 记者蒋朝晖 杨勇 张明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