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藏枪支猎杀野生动物 勐腊一名村长被判刑
2017-08-08 20:57:28
来源:昆明信息港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江枫 通讯员饶锋 近日,勐腊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罗某福等5名被告人非法持有枪支罪、非法制造枪支罪、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一案,勐腊县尚勇村委会某村小组组长罗某福被判刑一年半,缓刑二年,并处罚金。
被告人罗某福系中共党员,今年1月10日,他与另外4被告人相约携带枪支上山狩猎,并猎杀了一头母鹿。经鉴定,这头母鹿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经公开开庭审理,法院以非法持有枪支罪,非法制造枪支罪,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对罗某福等5名被告人分别判处刑罚。其中,罗某福本人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和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数罪并罚,勐腊县人民法院决定判处他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
作为一名基层党员领导干部,罗某福未能按照党章要求带头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带领群众发展生产脱贫致富,反而积极参与违法犯罪,在群众中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以身试法终被判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