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完成1家企业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到期换证审查工作
2017-07-19 10:14:10      来源:昆明信息港

    昆明信息港讯 日前,云南省环保厅组织云南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云南省环科院、昆明市环保局、富民县环保局等单位代表组成许可证到期换证审核组,在富民县富民薪冶工贸有限公司三楼召开省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到期换证现场审查和核查会,研究富民薪冶工贸有限公司5年期到期换证问题。

    参会人员首先对企业厂区进行了实地勘察,对企业危险废物利用工艺、设施运行、排污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及提问;随后对企业换证档案材料进行审查;最后形成了审查意见并告知该公司。

    经过审查,该公司按换证要求准备了相应台帐档案:2013-2016危险废物接受、产生、转移台账;废气和噪声监测报告。经审核,台帐资料基本符合换证要求。通过现场核查危废经营设施设备,在现场管理方面,该公司有规范的危废贮存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符合工艺要求,所产生的危险废物安全处置,排放“三废”达标。但存在新增铅精炼除尘设施未附申请材料;鼓风炉炉渣未按原环评批复的处置方式,未进行水粹,产生的热溶渣采用露天堆存且量大,未做危险废物属性鉴别;换证申请表数据与《评估报告》及危险废物台账不吻合等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核查组请富民薪冶公司进一步核实申请表格数据;鼓风炉渣处置方式变更报原环评审批部门审查;补充新增重力除尘设施环保备案资料;规范贮存废机油桶等危废。

    会议明确,富民薪冶公司按照完成上述各项整改要求后,将符合要求和完整的到期换证申请材料(含落实本次会议的整改情况报告)装订成册,一式2份,报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技术审查,由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形成技术审查意见上报省环保厅。

    目前,富民县共有5家持证危险废物处置企业,环境安全责任重大。为了加强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和处置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我县对辖区危险废物经营、产生企业进行了严格规范的管理,辖区内处置、产生的危险废物做到了“来源清,去向明”,提供了富民县、昆明市乃至全省的危险废物的安全、规范处置场所,保障了全省的环境安全。

编辑: 孙红亮 责任编辑: 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