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昆明日报 记者杜仲莹 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马率队到昆明专题调研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反家庭暴力法执行情况。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拉玛·兴高,市委常委、副市长李志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戚永宏陪同调研。
调研组参观了昆明市第十中学,听取昆明市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反家庭暴力法情况汇报。昆明将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与日常教育相结合,扩大未成年人接受法治教育覆盖面。注重平台建设,建立昆明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持续跟踪为一体的救助保护工作机制,实现市、县、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四级联动的动态监管体系。到3月31日,全市农村留守儿童签订监护责任书2122人,各救助管理机构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与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有机融合,对因监护责任缺失或流浪的未成年人进行救助和保护。目前,全市已创建328个“儿童之家”。昆明先后制定出台《昆明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及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配套工作体系的实施意见》等关于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保护性文件;制定和修订《昆明市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昆明市学校安全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使未成年人保护配套工作体系更完善。
昆明注重工作创新,引入社会工作的专业方法,探索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培育成立西南地区首家由团组织孵化的民办社工机构——昆明市红嘴鸥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目前,全市共青团组织共培育孵化昆明12355青少年服务台等13家青少年社工机构,依托昆明市红嘴鸥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建立6个社会工作站,探索由专业社工进驻流动人口集聚区、工读学校、监所、观护基地等重点场所,针对闲散青少年、有不良和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困境青少年等分别制定服务项目,以“团干+社工+志愿者”的模式,通过文化和团体辅导、个案心理咨询和志愿服务参与等形式,加强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服务管理并取得成效,工作模式和工作经验获得全国、全省推广。
5年来,全市办理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妇女案件7267件,民事受援5958人、刑事受援1309人、咨询31118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颁布施行后,市政府救助管理站及时修改制定《昆明市反家庭暴力妇女庇护所工作规范》,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强化服务流程及服务。昆明市反家庭暴力妇女庇护所成立至今,为900余名受家庭暴力影响的求助人员提供了入所庇护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