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总队长做客“金色热线”
2017-02-13 08:49:2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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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速公路限速设置的依据是什么?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管理如何进行?共享单车文明使用、文明停放如何推进……2月9日,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总队长王方荣率队做客“金色热线”,就群众关心的问题作出回应解答。

    高速公路如何限速

    既考虑通行问题,又考虑安全问题

    “昆安高速路况比较好也比较宽,有时限速80,有时则限速100。我就想云南比较好的高速路段能否提速?这样车也就比较好开了。”佟女士打进电话建议道。

    王方荣表示,在高速路上,不同路段有不同的限速要求,特别是从昆明到楚雄大理的情况,有不同的设置。

    总队秩序处处长蒋磊介绍说,高速公路的限速是分两方面进行的。第一个方面,是公路的建设设计部门在公路建设和完工的过程中确定一个速度,后由公路部门设置限速牌,按照规定,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所有驾驶员都要遵循限速标志确定的限速值。但是随着车辆状况的不断完善以及其他环境的改变,已设定的限速值在一些地方是不太适应的,所以在这样的基础上,一些地方便对限速值做出了一些必要的调整。

    蒋磊指出,高速公路限速值的调整是比较复杂的,既要考虑通行问题,又要考虑交通安全问题。特别是对云南这样多山的地区来说,和平原地方相比就存在区别——一段地方可能存在不同的限速值,就是由山区的特点决定的。蒋磊表示,进行高速公路限速值调整,该提的要提起来,该严格的必须严格。总的来说,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和交通部门共同来研究相关问题,保证高速公路的效率和畅通。

    电动自行车如何进行登记上牌管理

    标准内的注册登记,超标的审核记载

    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管理是一个比较受社会关注的问题。在节目中,总队车管处处长唐福萍对此进行了详细的介绍。

    唐福萍说,我省制定出台了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和登记管理办法,并研发了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系统。根据规定,我省对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管理分两种情况进行实施——对标准内的进行注册登记,对超标的进行审核记载。具体说来,就是对于整车重量小于40公斤的电动自行车办理注册登记,对于40公斤以上的超标电动自行车进行审核记载。截至2017年1月,全省有240万辆电动自行车已经纳入管理登记,其中在标准范围内注册登记的是1万辆,审核记载的是239万辆。规定实施以来,全省多次组织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整治行动,电动自行车的路面秩序得到了较好改善。

    对于老年代步车上路的问题,唐福萍表示,老年代步车不在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范围之内,而是属于另外一类车。老年代步车分为两种,一种是具有合格证的,这个合格证实际是厂家的合格证,或者是观光车整车出厂合格证,这种车辆属于特种设备,仅允许在工厂厂区、旅游景区等特定场所内使用,不在国家发改委、工信委全国机动车生产企业的公告范围内,所以不能注册登记。还有一种,就是连合格证都没有的,属于拼装车辆。“有合格证的只能在特定区域内行驶,没有合格证是在特定区域都不能行驶的。”

    “有的电动自行车不能落户,不能开到大街上去,但是我又能买到,一旦开上街又会被交警处罚,这种情况怎么办?”对此,唐福萍表示,对于电动自行车和相关的老年代步车,现在国家也正在完善相关标准,制定相关的法规政策。

    应急车道何时增设

    列入相关部门议事日程

    “《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高速公路具有行车道和应急车道,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生命救援通道。我们在省外占用应急车道是要被处罚的,但很少在云南省的高速路上见到相应的标识标牌。”周先生反映说,我省应急车道的设置和标识过少,导致许多人对应急车道怎么使用、怎么通行一无所知。

    高速公路交巡警支队副支队长李忠海介绍说,我省没有专门的应急车道,以前修的高速公路确实都没有应急车道,最近这两年通车的高速公路有少部分路段有应急车道,这个问题,高支队非常重视,已经多次跟省交通厅、交投公司反映、协调。现在,增设应急车道已在高支队的议事日程当中,正在和相关部门争取和汇报,因为增设应急车道需要很多的资金投入,要重新划线,要设置标识标牌,是一项非常大的工程。相信在不久的将来,这个问题会处理好。

    共享单车如何文明使用

    将设立固定的共享单车停放点

    昆明市民段先生发现,不管是繁华的路段还是偏远的街道,一些人在用完共享单车后都是很随意地摆放在人行道上,有的甚至放在机动车道边上。他分析说,共享单车的运营公司会通过APP、车身喷涂等方式要求使用者把车停到位,但实际很难操作。目前,昆明市这种规范的停车点很少,很难找。“那么针对这种新鲜事物,对于昆明的交警来说,是不是对这些行为有一些规范的措施或者是便民的提醒,能够让更多的市民从中享受到这种便利,而不是带来事故与麻烦呢?”段先生问道。

    昆明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毕伟说,共享单车是昆明市新兴的一种绿色出行方式,为广大市民出行提供了方便。但是,由于部分使用者交通安全意识不强,导致交通违法行为和不文明的现象时有发生。为此,昆明市交警支队协同城管等相关部门对违法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理。针对一些地方定点停车不规范,影响到正常的车辆通行和行人行走的问题,交警部门最近在和城管部门联系和对接,计划对全市的共享单车停放点进行规范,使停放设置更合理,不影响机动车和人行道的通行。对于不文明出行行为,将及时进行宣传和引导,使市民进一步增强文明出行的意识。毕伟表示,考虑到市民出行的方便,将在相应、便利的地方设立固定的共享单车停放点。(云报全媒体 记者杨富东)

编辑: 孙红亮 责任编辑: 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