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安监局发布安全提示:购买烟花爆竹要认准正规摊点
2017-01-23 08:30:41      来源:昆明信息港

    昆明信息港·昆明日报 记者马雪荣 随着春节临近,烟花爆竹零售点开始出现在昆明街头,昨日,记者从市安监局了解到,今年主城区共批准了297个烟花爆竹零售点,允许零售的时间为23天。

    据介绍,经过批准的烟花爆竹零售点中,五华区56家、盘龙区46家、官渡区50家、西山区50家、呈贡区33家、高新区23家、经开区18家、度假区21家。零售时间为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十五。

    市安监局提示市民,选购烟花爆竹,要到悬挂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正规摊点购买。正规摊点的销售人员都经过培训,可以给市民燃放烟花爆竹的正确指导。正规摊点销售的都是正规进货渠道批发的产品,产品质量也有保障。

    近年来,由于各级相关部门加强了对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的管理,全市烟花爆竹经营秩序越来越规范。

    为了严防事故发生,昆明市按照“两关闭”、“三严禁”对烟花爆竹的储存、销售进行严格管理。烟花爆竹销售点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或与居民居住场所在同一建筑内,都必须关闭,也不允许在超市内销售。同时,还严禁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类产品或非法产品;严禁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在烟花爆竹、严禁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此外,还严禁零售点集中连片经营、要与人员密集场所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等。

    在春节期间,全市的安监、公安、消防、工商、城管、质监等部门将组成检查组,对各零售摊点进行巡查,一旦发现问题,将及时纠正。 市民发现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线索,可以拨打举报电话:12350举报。

    市安监局还倡导市民要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不要在12类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在禁燃时间、地点和区域燃放烟花爆竹或以危险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部门将给予处罚。

编辑: 孙红亮 责任编辑: 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