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昆明市医疗机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防止传染病传播和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件发生,从即日起至9月30日,昆明市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组织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在辖区内组织开展医疗机构卫生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医疗机构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工作落实情况。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室内外环境整洁卫生,车辆停放有序,道路平整,下水道通畅;会议室、办公室、候诊室、急诊室、诊室、走廊、病区(病房)等清洁整齐,窗明几净,四壁无尘,地面无污物,有卫生保洁设施;治疗室设有污物箱,外观整洁无污染;病区(病房)室内外环境卫生清洁,室内空气新鲜、被服洁净,未见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厕所卫生设施齐全,标识清晰,定时消毒,无蝇、无臭、无尿垢等卫生管理落实;室内严禁吸烟,有禁烟标识,有控烟劝导员,综合医疗机构设有吸烟区;保持室外环境整洁,清运垃圾污物,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搭、乱停车辆;搞好门内绿化、美化,花坛、树池、草坪保持清洁;积极开展除“四害”活动,防制措施落实,鼠、蚊、蝇、蟑螂密度水平控制在标准内;开展各种卫生评比活动,做到卫生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还将检查医疗机构认真落实医院候诊室卫生标准情况,主要包括医院每年对候诊室微小气候、空气质量、噪声和照度等标准值进行卫生学检测,取得合格的卫生检测报告并在醒目处公示;医院不得在候诊室内出售商品和食物,不设公用饮水杯;医院应有健全的消毒制度,疾病流行时应加强消毒(传染病专科医院应一天一消毒);新建区、县级以上的医院应设分科候诊室。
对于医疗机构规范医疗废物及医源性污水处置管理情况,检查主要包括:医疗机构设立专(兼)职人员负责院内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和医源性污水处理系统的维护、运转、消毒自测等;医疗机构建立医疗废物和医源性污水的相关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医疗废物的收集按《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分类进行收集,同时按不同类别分别放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容器内;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场所与生活垃圾存放分开,设置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的安全设施,并配备通风、照明和空气消毒设施;建立污水处理设施日常运行记录、消毒剂投放记录,对使用的消毒剂能出具消毒剂索证资料,有对污水总余氯、粪大肠杆菌群和致病菌等有关指标的监测资料。此外,还将对医疗机构消毒隔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以内镜诊疗室、消毒供应室和注射室为重点,针对消毒管理制度落实、医疗用品和器械的消毒与灭菌、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使用和管理等情况开展检查,并结合《2016年传染病防治国家监督抽检计划》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
市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将适时对各县(市)区工作情况开展督导、检查,确保专项检查工作起到实效。(昆明信息港 记者徐婕)
进展
盘龙区已检查24家医疗机构
近日,盘龙区卫生执法监督局对辖区内24家医疗机构受检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
本次专项检查主要是加强各级医疗机构“门内达标”及“门前三包”的落实力度、认真落实医院候诊室卫生标准、规范医疗废物及医源性污水处置管理、消毒隔离措施落实。经检查发现,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医疗废物未用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装好。监督员针对存在的问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昆明信息港 记者徐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