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云南省政府官网发布《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人民政府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根据省政府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力争年内完成的地方性法规共有4件、政府性规章11件。
记者注意到,力争年内完成的4件地方性法规中,值得关注的是将提请审议的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另外3件地方性法规项目分别是:为加强澄江化石地世界自然遗产的保护、利用和管理,将提请审议的云南省澄江化石地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草案;为保护信访人合法权益,规范信访活动和信访工作,将提请审议的云南省信访条例修订草案;为维护民族团结,将提请审议的云南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草案。
预备立法项目共有24件,包括云南省和顺古镇保护条例(修订)、云南省供用电条例(修订)、云南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云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修订)、云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修订)、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云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云南省学校安全条例(修订)、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云南省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条例、云南省全民健身条例(修订)等。
此外,还有22件立法项目纳入研究阶段,包括云南省电梯安全条例、云南省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云南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云南省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云南省献血条例等。
值得关注的是力争年内完成的省政府规章共11件,包括为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生产经营行为,将制定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此外,为建立健全我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将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将制定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另外,11件力争年内完成的省政府规章还包括制定云南省隔震减震建筑工程促进规定、云南省木材运输管理规定、云南省地震预警管理规定、云南省反走私综合治理规定等。
云南省国家赔偿费用管理规定(修订)、云南省公路超限运输管理办法、云南省地名管理实施办法(修订)等10个项目,则列入政府性规章预备项目。
另有8件政府性规章纳入研究项目,包括云南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规定(修订)、云南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办法(修订)等。(昆明日报 记者李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