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高等教育自考省际转考上下半年各有一次窗口
2016-03-29 09:08:12
来源:昆明信息港
昨日,云南省招考院发出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考生须知。据悉,从2016年1月1日起,云南省省际转考考生的考籍档案统一实行电子转考。转出和转入的时限,上下半年各有一次,均为3月1日-30日(工作日)及9月1日-30日(工作日)。
凡云南省在籍考生要求转往外省(市、区)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须办理转考手续。考生本人须向考籍所在州(市)招生考试机构提出转考申请,州(市)招生考试机构进行初审合格后,开具转考证明。
考生须在转入省(市、区)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才能提出转考申请。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云南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外省(市、区)考生转入考籍档案到云南时,考生须在云南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云南考籍后,才能转入云南。
考生办理转出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入。转考考生应当在云南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在云南申办毕业手续。(云南信息报 记者韩海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