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法院“结案能手”田华萍 超七成案件以调解或撤诉结案
2016-03-10 08:29:27      来源:昆明信息港

“结案能手”田华萍。供图

    “多亏了田法官的坚持,我才能拿到赔偿金,在我心里她就是亲人,像姐姐一样帮我度过困难。”当事人李某说。31年的法官职业生涯,她始终坚守在审判一线,审结各类案件3000余件,并成为了四级高级法官。案件审理中,她总能以老百姓听得懂、看得见的沟通方式去释法明理,结合当地百姓生活习俗,以百姓认为行得通、做得到的处理方式去化解纠纷,在她承办的案件中,75%以上案件都是通过调解或撤诉结案的……她就是晋宁县人民法院法官田华萍。

    化解纠纷 让公正在身边

    在晋宁法院众多法官眼中,田华萍心态好、开朗、有亲和力。只要跟着她办理过案件,旁听过她的庭审,就不难发现,她与当事人沟通有“绝招”。她有着女法官的细腻心思,能够用心观察、揣摩当事人的心理,再用幽默风趣、通俗易懂的语言为群众释法明理。

    2011年8月,晋宁县中和乡回龙村14户村民未按合同约定交纳田地租金,被村委会诉至法院。在送达传票过程中,细心的田华萍察觉到如果案件处理不当,简单宣判的话,非常有可能激化村民与村委会之间的矛盾,甚至引发村民集体上访事件。

    田华萍决定亲自下乡走访,查清村民拒绝交田地租金的来龙去脉。原来,14户村民是因为田地被水淹没才导致无力交纳租金。田华萍当即将双方当事人带到田间地头,去实际察看灾情和损失,并积极帮助他们协商解决。田华萍又建议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并主动列席参加,会上她根据调查结果实事求是反映了灾情和村民受损情况,并为村民讲解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她建议村委会按受灾损失的实际情况,减免14户村民的部分租金,最终建议被采纳,田华萍获得了村委会、村民代表和14户受灾村民的一致掌声,村委会当场表示撤诉,14户村民也在第二天交清了承包款。

    “现在都说司法要有温度,要让百姓感受到公正,我们需要的就是一份耐心和责任。”田华萍说,工作以来,她先后在晋城庭、上蒜庭、刑庭、执行局、昆阳庭、民二庭、民一庭多个业务庭工作。从她的话语中看得出,她把梦想、青春、事业都奉献给了她最热爱的法官职业。

    阳光审判 让司法有温度

    一说到案件,田华萍的话匣子就打开了。总有一些案件令她难忘,总有一些当事人让她牵挂于心。“每次想起那些人和事,心里总会涌起感动,这份感动来源于当事人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关心。”这份感动的起源也是田华萍一颗为民之心带给当事人的温暖,她将关心和牵挂送给当事人,让司法有了应有的温度。

    “2008年,我办理的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的当事人李某,就让我终生难忘。”田华萍说。

    李某是个孤儿,发生交通事故那年,他23岁。那天,他驾驶着拖拉机在上蒜镇大梨园村附近被一辆机动车撞伤,事故造成李某双臂齐肩截肢,让他本就不幸的生活更雪上加霜。经过审理,判决被告赔偿李某11万余元。可没想到的是,一年后李某再次来到法院找到田华萍。当时田华萍正在伏案撰写文书,只见李某站在门口身上穿着单薄的外套,脖子上挂着一条布带,布带下方系着一个塑料袋,塑料袋里竟装了满满一袋瓜子。李某进门就说:“田法官我来谢谢你帮我要得赔偿款,这里是我今年收的瓜子,送点来给你尝尝。”田华萍忙起身,让李某进办公室,并表示法院有明确规定法官严禁收受当事人财物。

    李某一听就急了,扑通跪在了田华萍面前,要求田华萍收下瓜子,说瓜子是自己请邻居家小孩挑选了两天才选出来的,自己就是想表达一下谢意。李某从家里到法院不容易,她将李某扶起答应收下这袋瓜子,并从包里拿出200元钱,塞在李某上衣口袋里,坚持让李某收下。

    “我觉得这一幕是我的法官生涯中见到最感人的一幕,田法官和当事人的行为相互感动了彼此,这份温暖也会在我们法官队伍一直传递下去。”晋宁法院年轻法官小唐说。

    一份关爱 让成长之路有阳光

    面对涉及未成年人的案子,田华萍经常告诉身边的人:“今天能多一份关爱,多一份关注,明天刑事审判席上将会少一张稚嫩的脸庞。”

    农村地区家庭中,因父母外出务工,忙于生计而疏于对孩子的管教带来的问题日趋严重。田华萍在处理涉未成年人的案件时,从不机械办案,总是积极参与到社会教育的体系中,对未成年孩子及其父母进行法理、情理的再教育和引导。不久前,她就成功调解了一起涉及多名未成年人打架的健康权纠纷案件。

    该案中,10名被告中年龄最大的14岁、最小的仅10岁。接到案件后,田华萍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多次调解工作,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10名被告家长分别赔偿原告损失2500元,原告的家长当庭拿到了共计25000元的赔偿款。这起案件案情虽然简单,但是经过法院的处理后,取得了意想不到的良好效果,原本气势汹汹互不相让的双方握手言和,对结果心悦诚服,还表示回去后一定会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约束。

    田华萍和她的基层“情”是31年工作的沉积结果,她将31年时间贡献在工作岗位上。在这31年里,有多少个节假日、公休日,她是在工作中度过的,她数不清;不分白天黑夜,随叫随到地干了多少事,她说不清;但判了多少案,调解了多少纠纷,这些大家却有目共睹。她融情于法,用耐心、责任、信念、关爱对待每一个当事人。31年来,田华萍曾两次被评为全市法院系统“办案能手”,多次被评为优秀公秀员、先进个人、优秀女职工干部;近日,她还入选了2015年度晋宁县最美职工提名奖。(昆明日报 记者蔡靖妮 通讯员唐燕)

编辑: 孙红亮 责任编辑: 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