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妇联联合市普法办召开座谈会学习宣传《反家暴法》
2016-03-01 20:11:01      来源:昆明信息港

云南省妇联副主席马迎春布暑工作。

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杜晓秋主任从法律的角度阐述了反家庭暴力法。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李红鸾 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值此之际,昆明市妇联、市普法办在市级行政中心9号楼市人大联合召开学习宣传《反家暴法》座谈会,会议公布了有关《反家庭暴力法》实施的细则,并针对新法作出了详细的解读。就如何学习、宣传、整合资源贯彻实施反家庭暴力法进行座谈交流。

    云南省妇联,昆明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18个相关单位分管领导、业务处室负责人,19个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妇联主席,市妇联机关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兼职副主席、下属事业单位、市妇联信访法律援助联络中心以及中央、有关驻滇(昆)媒体、省市新闻媒体记者80余人参加了座谈会。省妇联副主席马迎春、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金志伟出席并作重要讲话。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杨文惠主持会议。

    座谈会上,省级“妇女维权岗”、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杜晓秋主任从法律的角度阐述了反家庭暴力法出台的重要意义,从六个方面对反家暴法进行了理论联系实际、深入浅出、入心入脑的解读。

    市人大内司委、市普法办、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法院、西山区妇联等六个单位从各自工作职责如何发挥优势、开展工作作了主题发言,表达了贯彻实施法律的坚定决心。其他与会人员踊跃发言、畅谈体会,并对有效宣传和实施法律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金志伟作了讲话,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反家暴法宣传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省妇联副主席马迎春充分肯定了昆明市反家暴工作在全省创造了“三个率先”所做出的努力。并对“反家暴法”的宣传做了布暑,她指出,要全方面、多层次地进行反家庭暴力法的宣传。各级妇联要充分运用微博、微信等媒体,以通俗易懂、深入浅出的方式,将反家庭暴力法与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相结合、同步宣传,形成思维自觉、行动自觉,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她还要求加强对家庭暴力的研判,做好事前预防。各级妇联要配合相关部门,认真宣传反家庭暴力法,认真排查化解家庭纠纷,认真进行家庭暴力的危险评估,研判受暴妇女所处环境的危险程度,及时采取预防保护措施,避免恶性事件的发生。

    并强调要加强反家暴力队伍的能力建设。各级妇联要充分用好现有政策和资源,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组建专业服务队伍,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建立健全维权服务转介机制,通过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等方式,为妇女儿童提供高质量的综合维权服务,并激活妇女的自主意识、法治意识和维权意识。

    最后还要加强对《反家庭暴力法》实施经验的总结,开展反家暴专题片拍摄,注重成功案例的收集、选编和经验的总结,有条件的情况下研究出台性别平等条例,推动法治社会、法治政府、法治国家一体化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据悉,《反家庭暴力法》是我国第一部防治家庭暴力的专门性、综合性的法案。《反家庭暴力法》对反家暴的原则、责任主体、家暴的预防和处置,人身安全保护令以及法律责任做出了具体规定。法律中明确,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法律确立了反家庭暴力工作遵循预防为主,教育矫治与惩处相结合原则。预防是反家庭暴力工作的重要环节。法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妇女联合会应当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纳入业务培训和统计工作。

编辑: 孙红亮 责任编辑: 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