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严纪律、转作风、树形象”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12月7日,官渡区人民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探索服务基地”正式揭牌,除了“人民调解”、“商会调解”、“保险纠纷速调”等,官渡区法院此次新纳入了公证员中立性调处,通过整合公证机构纠纷解决资源,以诉调对接调解室为依托,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提高了办案效率。
缩短打官司时间
2013年9月,来自合肥的王先生与昆明一家企业做了一单生意,双方签订合同,王先生以40余万元的价格将18台低温绝热气瓶卖给了昆明的这家企业。
一开始,王先生如约发货后,昆明这家公司的老板高先生也陆续支付了部分款项,可尾款却未能按期支付,欠下75000元没给。多次索要无果后,王先生将高先生诉上法庭。
立案后,官渡区法院委托公证员中立性调处调解这起纠纷。昨日一大早,王先生和高先生就来到法院,经过1个多小时的调解后,两人对尾款的还款方式、期限、违约利息计算方式都予以认可并达成一致,两人对金额上有争议部分,等财务查明之后就可到法院结案,纠纷在庭前顺利化解。
“在民事案件中,如果将一个案件带到法庭开庭,经过庭审程序,一审、二审可能需要花一年或两年的时间,为了高效、低成本化解纠纷,近年来,法院通过整合资源,运用人民调解、保险纠纷诉调、商会调解、公证员参与中立性调处、司法确认等多元化调解机制,不仅能够缩短当事人打官司的时间,减轻当事人诉累,同时也能够减轻法院的工作压力。”官渡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孙敏介绍。
接待保险纠纷咨询411起
纠纷类型多种多样,化解纠纷的方法也有区别。化解纠纷既需要有正式的法律解决渠道,也需要个性化的“私人订制”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
孙敏介绍,自2008年以来,官渡区法院不断探索,建立“人民调解进法院”、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商会调解室”等多种调解模式,高效、低成本化解纠纷。
2013年5月,官渡区人民法院被列为保险纠纷诉调对接试点法院,与云南保监局共同设立了“保险纠纷诉调对接调解室”,引进各类保险公司调解员,专职调解涉保险纠纷类案件。
截至2015年12月3日,市保险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已安排了16批32名调解员进驻调解室工作,共接待保险纠纷咨询411起,接受官渡区法院诉前委派调解95件,调解成功81件,诉中委托调解316件,调解成功260件。案件标的金额达3781万元。
首创公证员中立性调处形式
2015年10月,官渡区法院与昆明明信公证处联合首创公证员中立性调处的形式,成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探索服务基地”,整合公证机构纠纷解决资源,构建以法院为协调指导中心,以诉调对接调解室为依托,以商会、保险、公证、人民调解员为触角的“四位一体”调解组织工作平台。
“公证员和普通的人民调解员不同的是,他们都经过了国家司法考试,拥有专业的法律知识,案子到法院立案后,我们申请双方当事人同意后,便组织调解,公证人作为人民调解员,更容易将法、理、情结合起来,提高调解效率。且中立性调处强调中立于双方当事人,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昆明明信公证处主人段伟介绍。案件经过调解成功后,由法官把关制作法院民事纠纷调解书。(都市时报 记者林舒佳 通讯员夏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