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僵尸肉”之争的焦点应回归食品安全
2015-07-13 16:14:49      来源:昆明信息港

    “僵尸肉”新闻甫出时,走私过期食品问题终于被舆论放置在重要位置。然而接下来的变化却因剧情跌宕反转而超出了原有新闻关注的走向,“新闻伦理”再次成为反转大旗,舆论开始关注记者PK的狗血剧情,有关食品安全的焦点却早已血肉模糊。

    纵观近年来许多传播事件最终焦点都会被刻意模糊,而这种模糊过程往往在看似专业技术的讨论中进行。多方煞有介事地讨论行业内的准则规则,却刻意破坏事件的主旨。特别在舆论监督方面,有几种模糊声音尤其引人注目。要不就是刻意放大被监督方的苦情换取同情,要么就是给信息挑刺,怀疑监督动机甚至逆转舆论。

    曾几何时,食品安全问题一直牵动公众神经。也因为公众关注,涉关食品安全的利益各方就压力倍增。无论是对管理方的问责压力,还是疮疤敏感症患者都渴望迅速模糊焦点,避免公众“过度”关注。

    这同时是一个关注悖论,一方面有些人希望社会关注来督促解决治下的难题,一方面又担心过度关注会产生不可控的反应,延烧到自己。这种复杂的心理,促成了对于包括食品安全问题在内的各种公共事件的复杂心理。

    以“僵尸肉”为例。谁都知道“僵尸肉”并不是严谨概念,本身就具有标题党概念。“僵尸肉”无论僵了几年,都必然符合一个标准就是过期。过期还流动就意味着不符合食品安全的基本程序与规定。

    对于管理方和社会而言,正常的反应显然不是揪住字眼大做文章,而是应该进出口把关和市场监控。

    而如今因为有第三方质疑,“僵尸肉”中所提到的南宁、长沙两地海关,双方均表示,在两地海关近些年的缉私行动中,从未发现过数十年冻品,也从未发布过上述信息。

    但是请注意,官方的回应十分审慎,他们否认发现过数十年冻品,但并没有否认过期肉的存在。在大量已经被查获和销毁的冻肉证据面前,考证是否是“数十年”的冻肉,是否已经误入歧途。对于公众以及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而言,管他是数十年的“僵尸肉”,还是过期几年的冻肉,都没有本质区别。它都是危害人体健康和市场安全,必须处理的。

    从已发现的各种冻肉来看,境外走私冻肉的市场规模在中国已经颇大,危害已经成局,有关舆论应当做的事是鼓励调查入境、分销的网络并予以摧毁,而不是因为“僵尸肉”三个字存在可能的夸大成分,就肆意模糊事件的本质。

    如果控诉“僵尸肉”概念夸大,那我们更要担心的是,食品安全问题如何建立长效的制度化机制,时时严苛,天天严苛,不给过期冻肉任何机会,更不要说什么“僵尸肉”。如果公众不需要记住什么“僵尸肉”之类的称谓,那绝不是堵住监督的嘴,而是反躬自省,做好本分,履行制度,真抓实干。那样无需模糊焦点的各种舆论,就可以让“僵尸肉”或者什么肉变成全民都不会相信的谣言。(梁兼)

编辑: 孙红亮 责任编辑: 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