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高的社保费率、增长过快的社保费基,让企业员工的可支配收入减少了。对企业来说,增加了企业经营困难,减弱了企业活力。”住滇全国人大代表陈科含建议,应实际适当降低社会保险缴费比例,以减轻中小企业负担。
现状:月工资2000元 需缴社保464元
陈科含介绍,目前,各地社会保险缴纳政策虽不尽相同,但社保五项(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的缴费比例,大多为企业缴纳29.5%-32%(含养老20%、医疗6-8%、失业2%、工伤1%、生育0.5%-1%);个人缴纳11%,如再加上住房公积金(企业和个人各缴纳10%左右),社会保险缴纳比例已超过40%。
另外,财政部公布的历年全国社会保险基金显示,我国的社保缴费基数呈连年上涨的态势。据现行相关规定,社保缴费以上一年平均工资的60%至300%为缴纳基数。这意味着社会平均工资增加,缴费基数也会随之上浮平均达10%以上,从而导致职工工资上涨空间被过高社保费率冲减。
据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数据显示,2013年社保缴费基数最低标准为1945元,2014年上调至2209元,涨幅达13.5%。也就是说,即使月工资不到2000元,企业和职工也得按照2209元的缴费基数下限缴纳社保。例如,一个工资为2000元的普通员工,其社会保险缴纳总计应扣除463.89元,实际收入1536.11元。“这对一个到城市来打拼的年轻人来说几乎无法满足日常生活需求,更谈不上生活质量的高低。即使是一个有住房和小孩的员工,也仅能维持自己生活,而无力承担子女的教育、生活等费用。”
危害:企业活力低 盈利能力差
陈科含说,过高的社保费率、增长过快的社保费基让企业员工的可支配收入减少了,极不利于国家实施扩大内需的政策顺利执行和经济的持续发展。而对企业来说,过高的社保费率和社保缴费基数连年上涨也对企业提出了更高的挑战,增加了企业经营困难,减弱了企业活力。尤其劳动密集型企业和餐饮服务业等普遍缺乏核心技术,市场竞争激烈,利润空间狭小。而过高的“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却占了净利润的绝大部分,导致企业的活力低,盈利能力差,难以维持生存。
建议:中央和地方财政应增加社保支出
为此,陈科含建议,国家人社部等相关部门应广集民智、集中攻关,尽快制定一个符合国情、统筹各方、切实可行的顶层设计,实际适当降低社会保险缴费比例,以减轻中小企业负担。
目前财政用于社会保障的支出比例过低,社保基金主要依赖企业缴费,其次是职工缴费。因此,中央和地方财政应适当安排资金,增加社保支出,补贴企业和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并积极拓展社保基金的其它收入来源。
另外,还应增加企业“五险一金”缴费政策的灵活性。可根据企业年平均工资与当地平均工资的差异,实行两种社保费率标准,尤其对中小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更应适当降低社保费率。
最后,应结合经济运行状态调整企业社保费率。如遭遇大的冲击、出现普遍经营困难时,启动临时性社会保险费减免或缓交政策,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这样不但有利于减少企业逃避缴费行为,也有利于企业稳定就业岗位。(都市时报特派记者乔长红 王海涛发自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