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10月起正式实施企业年报制
2014-09-14 22:50:00      来源:昆明信息港

    10月1日起,昆明正式实施企业年报制度。日前,市工商局召开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视频培训会议,对《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暂行管理办法》等9个条例和规范进行了培训,要求窗口单位从现在开始,向企业大力宣传《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每年上半年须报送年度报告

    今年,云南省工商局官网正式上线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这个系统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相连接,进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后,输入企业名称或注册号,即可看到“登记信息、备案信息、行政处罚信息”三大选项,其中登记信息中可以看到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经营状态是否正常等20多项内容。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企业年度报告内容包括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等。

    目前,市工商局官网已经将企业法人年检书、公司年检书等样本挂到了官网,方便企业免费下载。

    弄虚作假严重将被行政处罚

    企业没按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未按照工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以及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被工商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向社会公示。情节严重的,将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他人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甚至追究刑事责任。比如企业注册资本只有5万元,却填写50万元;被工商部门处罚,却超期填写,造成其他合作企业不知晓情况或投资失利的,受损失的企业、公民可以按照该项规定索赔。为保证公示信息的真实,工商还将对企业公示信息依法开展抽查或根据举报进行核查,企业应当配合。对不予配合情节严重的企业,工商应当公示。如果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满3年未履行公示义务,由工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进入“黑名单”后处处受限

    市工商局副局长常晋云介绍,工商年检制度向企业年报公示转变其实就是从以前的行政责任向现在的社会责任转变,看似监管放松了,但一旦不良记录被公示,企业将得不偿失。首先,企业要自己报年报上去,内容不实将被进入异常经营名单,被社会监督,而进入异常名单,就不能贷款,不能被社会信任;如果进入了“黑名单”,甚至不能买火车票、飞机票、出国,可谓是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常晋云说,工商监管部门每年抽查企业的数量不少于工商注册登记企业总数量的三分之一,同时建立联动响应机制,采取针对性的信用约束措施。比如,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参加政府项目招投标、土地招拍挂以及政府授予荣誉称号等活动,将会被拒之门外。(昆明日报 记者郭曼)

编辑: 孙红亮 责任编辑: 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