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拟规定:实验动物无害处理台账至少保存5年
2014-07-22 08:21:13
来源:昆明信息港
《昆明市实验动物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听证
昨日,昆明市科技局组织召开《昆明市实验动物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听证会。该办法明确:实验动物相关单位和个人,对实验动物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其无害化处理工作台账保存5年以上。
昆明市自2013年实施《昆明市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以来,全市现有实验动物持证单位27家,共持有许可证47个。实验动物废弃物是指实验动物在生产、运输和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主要包括三类:实验动物的尸体、器官、组织,动物P3、P4实验室产生的废弃物;在开展科学实验过程中,与实验动物直接接触过的相关器械、垫料和其他用品;实验动物排泄物及相关废水、废气。
昨听证的《办法》要求实验动物相关单位和个人,对实验动物废弃物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加强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落实相关劳动保护及福利待遇;从业人员须配备防护措施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实验动物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工作须建立台账,相关记录须保存5年以上。
听证会上, 18名听证代表围绕安全管理、无害化处理资质等提出57条意见和建议。市科技局方面表示,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总结,上报有关机构审批。(昆明日报 首席记者廖兴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