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法院新规:生效判决书7日内上网公布
2014-04-23 22:18:47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云南频道4月23日电 记者从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昆明中院近日出台多项新规,包括生效判决书7日内上网、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发布法官公正廉洁办案告知书等。

    为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刑事简易程序中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近日出台,该规定在律师当庭辩护、调阅案卷、文书送达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根据《规定》,人民法院立案庭将刑事案件移送至审判庭后,被告人已委托律师的,承办法官应当在3日内通知律师阅卷。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开庭前2天通知辩护人,保证辩护律师有1天的阅卷时间;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开庭前3天通知辩护人,保证辩护律师有1至2天的阅卷时间。《规定》还明确“建立律师协会与人民法院的沟通联系机制。

    昆明中院还发布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裁判文书的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在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各案件承办人将裁判文书上传至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对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生效裁判文书,应当报经部门审核、主管院领导批准。当事人有正当理由不同意裁判文书上网公布的,应当在裁判文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案件承办部门提出书面意见,业经部门审核、主管院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不上网公开。

    昆明市中院近日还向社会发布《法官公正廉洁办案告知书》,全体法官就审判工作向社会作出10项公开承诺,包括不徇私枉法,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不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不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等。(记者王研)

编辑: 孙红亮 责任编辑: 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