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离世媳妇公婆争遗产 3次调解化解纠纷
2014-04-10 09:12:44      来源:昆明日报-昆明信息港

     丈夫离世留下了42万余元的财产,因未留下遗嘱,为争财产,儿媳和公婆间心生怨恨。经过街道办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3次调解,最终把该遗产继承纠纷成功化解。

    杨某某为新平县烟草公司职工,去年9月不幸病故,留下了铺面、房产等42万余元遗产。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在农村居住的杨某某的父母,也提出了分割财产的请求,和儿媳罗某某达不成协议,双方心生怨恨。

    调解被搁浅了几个月。去年年底,杨某某的父母再次找到罗某某。双方仍协商未果,两位老人来到新平县桂山街道办法律援助工作站请求工作人员帮忙调解。

    工作人员经调查了解,发现双方的分歧主要集中在铺面、房产的分割上。“按照《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父母、妻子、儿女均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工作人员讲了法律知识后,发现杨某某生前没有留下遗嘱,应适用法定继承,铺面、房屋、现金现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属杨某某的部分应当按遗产分配。

    经工作人员3次调解,4月初,双方僵持的局面出现了缓解。杨某某的父母愿将本该继承的铺面、房屋份额转让儿媳和孙女继承。工作人员抓住这一转机,又用亲情感化罗某某。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把杨某某留下的42万余元财产分给罗某某一半后,再由父母、女儿、罗某某四人平均分配,留下的房子由老人收4年租金。(记者 周婷婷 实习记者 高晨曦 通讯员 付晓波)

编辑: 孙红亮 责任编辑: 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