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年内创建10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市)
2013-09-24 23:15:27
来源:昆明日报-昆明信息港
在云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提交的关于全省贯彻实施《云南省城市民族工作条例》情况的调研报告。该报告对云南省贯彻条例所做的工作进行了陈述。今年,云南省民委拟在实施示范区建设“3121”工程中,着力创建10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市)、7个示范镇和20个示范社区,在城市民族经济发展、民生改善保障、民族文化繁荣、民族关系和谐等方面作出示范。
我省从2013年开始,围绕经济发展等十个方面的示范建设,重点实施示范区“3121”示范点创建工程,即在全省范围内联系3个自治州、选择10个县、20个乡镇、100个自然村(社区)作为示范点重点创建、先行先试。力争通过3年努力,到2015年率先达到“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实现新跨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实现新跨越,边疆繁荣开放实现新跨越”的示范创建目标。(记者李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