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对非标电动车落红色牌照 电动车上牌先称重
2013-04-02 07:55:34      来源:昆明日报

    “云G00201,我拿到车牌了!”昨天上午9点,开远的张女士第一个为自己的电动车申领到牌照。

    昨天,红河州掀起了电动车落户大潮。但根据《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的规定,前来落户的电动车,90%都是非标车。

    昨天上午,本来就不算宽敞的蒙自市车辆管理所拥挤不堪,四面八方的人骑着电动车前来这里落户。

    “你的车76公斤,属于非标车,只能按照非标车落牌。”在落户现场,所有的电动车都要称重。蒙自市车管所的民警介绍,按照《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时速控制在20公里以下,重量不超过40公斤的电动车属于符合标准的电动车。根据相关规定,符合规定的电动车,落绿色牌照。非标车只能落红色牌照,且从落牌之日起,使用4年后就强制报废。

    蒙自市车管所的民警表示,据调查,目前红河州市场上销售的电动车90%以上属于非标车。为了不让销售商和百姓的利益受损,他们于4月1日前对销售商没有售完的非标车进行了登记,允许其在7月1日前继续销售,车辆管理部门对这些车给予落户。7月1日后,销售商不能再销售非标车,车辆管理部门不给非标车落户。同时,对没有落户上路行驶的非标车,交警查到将予以没收。

    蒙自市公安局相关领导表示,近3年来,蒙自辖区内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交通事故有7200多起,平均每天7起,占交通事故总量的37.2%。电动车的落户管理,将有效预防和减少辖区内的交通事故,打击盗抢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记者 王宗林 通讯员 陈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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