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 老宝象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2012-11-26 10:59:04      来源:昆明信息港

    2012年9月 老宝象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滇池流域水污染治理“十二五规划”项目老宝象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的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本次工程水环境综合整治范围为老宝象河,工程起点为羊浦分洪闸,终点为滇池入湖口,新建河道总长度9.24公里。项目估算总投资40222.88万元。

    工程内容主要包括羊浦分洪闸至环湖东路河道截污工程、河道生态建设工程、河道管理维护工程等:1)截污工程:新建d500~d600截污管道17802m,其中d500管道7418米,d600管道10384m,污水接入环湖东路截污干渠;2)生态河道工程:新建生态河道9.24公里,清除淤泥2520m3,以地被、灌木和乔木构成的生态绿化工程面积315423m2,水位调节水闸2座;3)管理维护工程:新建管理维护道路总长7670m,宽4~6m。建成道路面积为30045m2,其中13520m2为沥青路面,其余为碎石路面。新建18座箱涵。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本项目建设期间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主要包括:施工扬尘、施工噪声、工程弃土、拆迁垃圾、河道清理垃圾、水土流失以及对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此外还包括施工工人产生的生活污水以及生活垃圾等影响;而运营期间,通过清淤工程、河道景观工程和截污三个工程的综合治理,项目水质得到明显改善,防洪标准进一步提高,有效的改善了老宝象河水质和水环境、景观环境,提升了沿岸的景观风貌,对区域景观起到优化的作用。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建设单位结合本环评要求,对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环境影响采取了一系列污染防范措施,如严格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施工,减小施工扬尘、施工噪声的影响;做好水土保持方案并严格执行;及时清运施工期间产生的垃圾、淤泥;制定生态与景观的保护措施等。

    四、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的名称:昆明市官渡区滇池管理局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3700664258

    五、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深圳市环境工程科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2831号)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755-26995131-8823 邮箱:ltyonghua@163.com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南十道中国科技开发院孵化楼四楼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信息从公示之日算起,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在本次信息公示期限内,公众可通过指定地址发送邮件、传真、信函或者通过打电话、面谈等方式发表意见和看法。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对公众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项目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昆明市官渡区滇池管理局

深圳市环境工程科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2012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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