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五条例提请审议 地下管线竣工后5年内拟不得开挖
2012-10-31 07:58:52      来源:昆明信息港

    昨日,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远翔主持会议。副主任宋黎明、田翎、张显忠、夏静、戚永宏、郭子贞,秘书长吴庆昆参加会议。副市长李喜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李喜作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昆明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草案)》的议案、市政府副秘书长陈伟受市政府委托作关于上述《条例(草案)》的说明、市人大城环委主任委员汪天祥作关于上述《条例(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及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雪都作关于《昆明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草案)》、《昆明市清水海保护条例(草案)》、《昆明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昆明市雷电灾害防御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李喜作关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废止《滇池保护条例》的议案、市滇管局局长柳伟受市政府委托作关于提请审议废止该条例的说明,及市人大城环委主任委员汪天祥作关于提请审议废止该条例审议意见的报告。

    会议还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寸东受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委托作关于对我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及市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王有祥受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委托作关于对我市贯彻执行《昆明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听取吴庆昆作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视察办法(草案)》的议案;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李庆平作关于该《视察办法(草案)》的说明;听取吴庆昆作《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及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宋黎明作《昆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变动情况和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听取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李建平受主任会议委托作《关于昆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等几个建议名单(草案)》的说明。会议还听取了人事任免事项等。

    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等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城际、县乡客运实行政府指导价

    《昆明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草案)》将我市公共汽车客运分为城市、城际、县乡、镇村4种类型,并界定了各自的客运范围,明确城市、镇村公共汽车客运实行政府定价,城际、县乡公共汽车客运实行政府指导价。

    同时明确,城市、城际、县乡、镇村4种公共汽车客运路线实行运营期限许可,线路运营权期限为4到8年,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机构和经营者要建立投诉受理制度和服务考核评价机制,接受社会监督。

    ●地下管线竣工后5年内不得开挖

    《昆明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草案)》明确,城市地下管线的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城市地下管线专项规划,规划要预留同期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的发展空间。依附于城市道路的各种地下管线要与城市道路同步建设。工程竣工后5年内不得开挖。此外,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要建立综合地下管线信息库和城市地下管线信息动态更新和共享机制。

    ●市政府将在寻甸设清水海保护机构

    《昆明市清水海保护条例(草案)》明确,市政府将在寻甸县设立清水海保护机构,统一负责清水海的保护工作。履行宣传贯彻有关法律、法规;会同相关部门编制清水海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规划;制定清水海保护措施和应急预案,制定重点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清水海内建设项目的审批工作,并提出意见;协调依法保护清水海,根据授权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等职责。规定对从一级保护区内迁出的居民,要给予补偿并妥善安置。

    ●个体诊所不得施行计划生育手术

    《昆明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规定,民政行政管理部门在为流动人口办理婚姻登记时,负责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相关信息及时通报同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个体诊所和不具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不得为流动人口施行计划生育手术,违者处以1万以上3万以下罚款。

    ●防雷知识纳入中小学安全教育内容

    《昆明市雷电灾害防御条例(草案)》提出,学校应当将防雷知识纳入中小学安全教育内容,增强学生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要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申请防雷装置竣工验收,气象主管机构要在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未通过验收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昆明日报 记者杜仲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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