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宇:以四力齐驱推进乡村治理行稳致远
2021-03-02 10:42:29      来源:学习强国-云南学习平台

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加快构建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创新乡村治理方式,提高乡村善治水平。”乡村治理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石。其治理效果直接关系着乡村社会的繁荣与稳定,关系着国家治理的整体水平。2021年既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之年,我们要在党的领导、基层政权治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传统优秀文化传承四方面久久为功、持续用力,助力乡村治理行稳致远。

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不断增强乡村治理的凝聚力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基于多元主义的社会基础和政治分权的历史传统,西方在国家建设中主要探讨的是在政党纷争和利益集团的影响下,如何保证国家政策的公共性。而在中国,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了从“站起来”到“富起来”再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在此历史进程中,党的组织体系嵌入到国家政权体系中,在国家政权无法到达的地方充分动员社会、组织社会、服务社会。对于当代中国来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基层往往是社会矛盾较为集中的地方,这更需要一个公信力极高的公共权威,在治理网络中充分发挥同辈长者的“元治理”作用,穿针引线地把各类资源汇聚到乡村。

一方面,要把加强党的建设作为贯穿乡村治理全程的一条红线。以本次村两委换届为契机,选优配强农村“两委”班子,大力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基层党员在乡村治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头雁”作用;以村民议事平台和机制为抓手,加强对村级小微权力有效监督;培育乡村自治功能,深化村民自治实践,提高村民参与公共事务的主动性、积极性。另一方面,要把加强党对乡村治理各类主体的全面领导作为一项任务。既充分把握基层政权组织、经济组织、自治组织、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发展变化的特点,加强指导和管理,使各类基层组织按需要设置、按职履责、有人办事、有章理事,在种好自留地、管好责任田的基础上,唱好群英会,打好合力牌;又要促进乡村社会各治理主体理性交流和平等互动,在协商互动中超越自我利益的狭隘局限,走出理性经济人的束缚,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加强基层政权治理能力建设,不断提升乡镇政府的服务能力

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夯实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基础。2021年1月28日的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一项重要工作。基层政权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性环节,既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国家政策的“末梢”,又是管理社会公共事务、服务广大群众的“前端”。当前,我国基层治理水平同基层社会发展的要求不适应,政府管理社会、服务民众的许多事务下移到了基层,但政府治理的重心没有完全下移,上级各职能部门往往是放了事务,而没有下放权力。基层“有责无权、有事无闲”成为常态,“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成为普遍。因此,要以加强基层政权治理能力建设为抓手,从思想上和行动上破解这一治理困境。

一方面,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焦裕禄干部学院与部分乡村干部座谈时指出:“乡村处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末端,是我们党执政大厦的地基。”县乡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到基层治理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始终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并为之作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让广大乡村群众全方位参与到乡村治理中来。另一方面,要完善为基层赋权增能的工作机制。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时就指出:“要促进上级的工作向基层倾斜,让上级拿出一部分力量分担基层的工作。”上级“既赋予相应权力既给基层下达‘过河’的任务,又切实指导帮助其解决‘桥’和‘船’的问题,并尽可能地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向基层作适当倾斜,为基层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所以,要尽可能把资源、服务、管理放到乡镇政府一级,确保乡村治理有人有权有物。

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不断激发乡村发展的内生动力

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是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重要基石,也是乡村振兴的有力抓手,还是提升乡村治理能力的物质保障。据农业农村部发布的数据,截至2019年底,全国农村集体账面资产达到6.5万亿元,其中75.7%集中在村级,47.4%的资产为经营性资产。《中国农村发展报告2020》显示:当前我国农村集体经济主要存在发展水平低、发展不平衡、持续性盈利能力不强等现实性问题。因此,要在理念、改革、机制方面着力。

第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以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民持续较快增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让农村产业健康发展,让农产品的竞争力不断增强,走出一条高效、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第二,继续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做好法律制度保障,有序开展集体成员身份确认、集体资产折股量化、股份合作制改革、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等工作。第三,探索多种类型的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一方面,盘活土地资源,提高农村各类资源要素的配置和利用效率,因地制宜实施土地股份合作制、成员股份合作制、联合社会资本的混合所有制形式,唤醒沉睡的集体资产。另一方面,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实现形式,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享有的收益权等各项权利落到实处。第四,完善农村产业投融资机制。既要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市场主体地位,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的内部治理结构;又要健全农村产业金融的配套服务机制,制定税费优惠政策,为其生产发展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断汇聚乡村振兴的内核力

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文化是乡村治理中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乡村是孕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良田沃土”。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从中国特色的农事节气,到大道自然、天人合一的生态伦理;从各具特色的宅院村落,到巧夺天工的农业景观;从乡土气息的节庆活动,到丰富多彩的民间艺术;从耕读传家、父慈子孝的祖传家训,到邻里守望、诚信重礼的乡风民俗,等等,都是中华文化的鲜明标签,都承载着华夏文明生生不息的基因密码,彰显着中华民族的思想智慧和精神追求。”因此,我们应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抓手,推动乡村文化振兴,不断汇聚乡村振兴的内核力。

首先,深挖传统农耕文化中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生态观。通过村规民约等方式,引导村民保护生态、勤俭节约,使“两山理论”深入人心、绿色发展实践于行;在乡村发展建设中综合考虑,将乡村社会的原生性与现代社会相结合,实现“生产性、生活性、生态性”相融。其次,从传统家训家规中汲取优良家风家教滋养。通过传统文化进课堂、上舞台、入村规民约等多种形式,将传统文化中的“仁义礼智信”、“孝悌忠信礼义廉耻”等元素融入乡村治理实践,结合各地实际,在人文精神、道德规范等维度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最后,用活传统文化的德治资源。既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丰富和深化传统德治内涵,增强村民对乡村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责任感;又要培育新乡贤,通过引内外培,形成一批乡村致富的带头人、乡村治理的“道德标杆”,引导农民向上向善。

来源:学习强国-云南学习平台

董宇,中共云南省委党校(云南行政学院)社会和生态文明教研部讲师 

编辑:昝娟娟 责任编辑:徐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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