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李春光:全市学校应设立法律顾问
2018-02-05 20:01:38      来源:昆明信息港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合宇聪 近年来,校园安全问题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昆明市人大代表李春光建议,在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李春光表示,建立学校法律顾问制度,是学校防范办学风险、依法维护学校和师生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是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的重要抓手,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校、提高学校法治化水平的重要保证。

    他认为,法律顾问在维护学校法律地位,处理学校与政府、社会和校内师生关系,落实国家教育法律法规要求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法律顾问可参与起草、修改审查学校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协助学校依法依规开展办学活动;为学校重大决策、办学行为、合同行为进行风险评估或提供法律论证意见,协助起草和审查学校重大事项的相关法律文书。”李春光说,除了上面所述,法律顾问还可以代理学校进行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并可以对学校防控、处理涉及师生伤害事故等各类法律纠纷提供事前合理化建议并参与处置。

    目前,昆明市内学校几乎都配有法制副校长,李春光表示,法制副校长通常由辖区派出所社区民警担任,其工作职能更多的是协助校方开展一些工作。而学校聘任的法律顾问应当理论基础扎实、实务经验丰富、熟悉学校教育、具备相应的法律资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要严格按照聘任标准和程序,从宪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金融法等领域的专业律师、专家学者中自行聘任,并按合同约定的职责和范围提供法律服务。

    在聘任模式上,李春光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建议校方可采用“一校一聘”、“多校联聘”或“法律顾问团”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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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孙红亮 责任编辑: 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