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引摊入市尴尬颇多 摊贩居民管理方个个有话说
2015-12-28 08:59:54      来源:昆明信息港

引摊入市后,相益巷里的摊位整齐了。

占道经营难绝迹,街道乱象丛生。

    占道经营,一直是城市管理中的顽疾,在“疏堵”结合的整治中,人们更多看到的是“堵”,体现人性化管理的“疏”就是引摊入市,截至10月底,昆明主城5区共设置了29个引摊入市点,是昆明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不过,在市长热线的接线平台上,每个月都有几条关于引摊入市的投诉,大多涉及影响交通、制造噪音或收费过高。而要在人口密度如此之高的城市中心地段找到一个能平衡多方利益的地点引摊入市,城管部门几乎抓破了头皮。叫好不叫座的引摊入市,为什么会被业内人士称为“过渡时期的权宜之计”?

    >>背 景

    几经波折

    主城有了29个引摊入市点

    2011年之前,与蔡家村农贸市场隔路而居的开关厂宿舍里的居民每天都在忍受着家门口杂乱的“自由市场”,出门的必经道路被数十个占道摊贩挤占,环境差、噪声大、出行不便。住户张蓉记得,有一段时间这些摊贩们甚至“攀比”着将摊位摆到了茭菱路与红菱路交叉口上。而更为古怪的是,通常会有一到两辆城管执法车停在一旁,却并不干涉。看新闻她才知道,聚集在这里的摊贩已经集结成团伙,多次与前来执法的城管发生过冲突。这样的僵局最后是依靠蔡家村农贸市场在市场门口搭建引摊入市亭棚,然后以较低廉的价格将原来的占道摊贩管理起来而结束的。对于张蓉而言,引摊入市保证了她生活中能够方便地买菜,这就够了。

    昆明引摊入市沿革

    先河:双桥村双桥路

    时间:2009年昆明市第一次创卫时

    地点:双桥村双桥路的“午夜马路市场”

    简介:宝海路至海明路长约500米的双桥路路段设为夜市,每天18点至次日凌晨允许小摊贩摆摊设点,官渡区城管局与双桥农贸市场共同维护夜市秩序,夜市的兴旺也使周边流动摊贩大量减少。

    波折:五华区示范点被拆除

    时间:2009年12月底

    地点:五华区国萃旅游商品市场

    简介:五华区首个引摊入市示范点国萃旅游商品市场运营大半年后被拆除,改成绿地,原因是一直经营惨淡,加之存在环境卫生问题,也因摊贩进入意愿不高、市场成本难降等。

    发展:大观商业城公布方案

    时间:2013年11月

    地点:大观商业城片区

    简介:大观街道办事处公布大观商业城片区引摊入市的最终方案,139个摊位的布局中,有40个月租200元的公益性摊位,但随后也出现了“遇冷”等情况。

    推开:引摊入市多点开花

    时间:2014年8月1日

    地点:主城5区、3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的73条道路和1个片区

    简介:政府划定占道经营“绝对禁止区域”,明确在区域内严禁摆摊设点、占道经营,并进入为期15天的坚决清理取缔阶段。而“绝对禁止区域”之外的“其他区域”被视为“相对禁止区域”和“引导区域”,将在不影响市民正常生活的前提下,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在这些区域内合理确定引摊入市街区和点位。

    时至今日,五华、西山、盘龙、官渡、呈贡5区共确定了29个引摊入市点,效果则不一而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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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益巷之前的占道经营变成了引摊入市

引摊入市后,街道变得秩序井然

    >>1 尴尬

    选址众口难调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一份《进一步加强引摊入市管理工作指导意见》,当中明确要求“引摊入市”要在便民、利民又不扰民、不妨碍交通、不影响市容的前提下合理设置,并适度控制规模。看起来简单,落实起来真不容易。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道桥处处长李昆承认,在选址的时候,很难既兼顾摊贩需求,又让市民满意。

    投诉:道路窄了 通行不便

    今年7月份,一位市民向市长热线投诉五华区螺峰街11号大院旁,3个月前盖了很多房屋,堵塞了消防通道。这里所谓的很多新盖的房屋,实际上是五华区12个引摊入市点中的一个,有8间铺面,中间留出4米宽的消防通道,并不影响普通车辆正常出入。只因这位市民要搬家,搬家车辆开不进这条小路而被投诉。

    西山区梁源小区相益巷原本就是一条步行街道,后来建成引摊入市点。一条200多米的巷子里,两头竖起“相益巷规范管理街”的招牌,经营种类多样,显得既热闹又整洁。但住户赵先生又拨打了投诉电话,说希望政府将摊位移到其他不影响行人通行的地方。

    解读:都想清净 选址太难

    “道路是公共资源,无论想什么办法,毕竟还是在公共道路上让少部分人来进行商业活动,必然会有其他市民不理解,做得再好看,也还是摆摊。”五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季冬这样解读引摊入市选址的困难,就像公共厕所一样,建少了市民意见多,可无论建在谁家门口都有人不愿意。引摊入市也一样,买菜时觉得方便了,不买菜时又嫌堵路了、不卫生了,所以总有投诉。

    “大家都喜欢自己门前不乱,要乱到别人家门口乱去。”官渡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大队长说,不能重新开办市场,不能堵塞居民小区交通要道,但又要便民,选址非常困难。

    >>2 尴尬

    摊贩难引难留

    地址选定了,还要有人愿意进去做生意,有市民愿意进去买东西,否则市场一遇冷,一切又都打回原形。官渡综执局副大队长坦言,他们最怕的就是选好了地点引不进去,引进去了留不住人。

    现状:引不进来 留不住人

    今年7月,官南立交桥下层引摊入市点正式开业,吸引了不少流动摊贩以及原“福德旧货市场”的商户入驻。然而,才短短几个月,不少商户就打起了退堂鼓,新市场人气不足,管理费又不低,不少商户都在亏损运营,到现在连想转让摊位都难。

    此外,摊贩的主观意愿也导致难以引进并留住摊贩,不少人因为舍不得花钱而不肯入驻引摊入市点。

    分析:利益当先 约束太多

    螺峰街11号大院门前的引摊入市只有8间铺面,而且并不在人流量特别大的地方。管理方昆明天天商贸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张先生告诉记者,最初两个月几乎没有生意,后来是他亲自到菜市场门口去一个一个喊过来的,愿意来的都是实在没地方摆摊了的,好多摊贩希望一分钱不出,最后听说不入市的要取缔,才愿意来。“本来我是打开门做生意,现在反而变成求老爹了。”张先生自嘲道。

    “引摊入市的摊位费定得再低,能低过游商的一分钱不花吗?”季冬不否认,引摊入市是用“疏”的方式治理占道经营,有一定效果,但仍关系利益。摊贩进入市场后,不仅要交费,还有很多约束,所以有的能引进去,有的不行。

    >>3 尴尬

    抱怨收费过高

    在对引摊入市的诸多反映中,收费过高始终是摊贩最大的忌讳。螺峰街11号院门前的引摊入市点每间每月租金从1500元到4000元不等;红兴路沿线引摊入市点因1200元一平方米收取摊位费,被摊贩反映到市长热线……这些费用听起来都不算低。

    摊贩:部分摊点 收费过高

    不管天气如何,每天天色一擦黑,唐女士就用一辆电动三轮车拉着一车水果来到绿景花园门口,“当然会有城管来抓,只是晚上好点,”唐女士说,她也愿意到引摊入市点去摆,毕竟那样不用成天提心吊胆,可她去问过阳光花园附近的引摊入市点,每个月的摊位费要3000元,她挣不回来,只能放弃了。

    管理方:成本不低 难以回收

    对于这里的摊位费问题,管理方负责人张总也承认价格的确是高了一点,但事出有因。当初建这个引摊入市点时是作为样板来做的,所以选用了造价比较高的亭棚,卷帘门都是铝合金的,每平方米造价达到1000多元。他算账,目前的状况是,这8间铺面如果正常营运基本能够持平,可实际上因生意不好经常有人退摊。他的想法是只要不贴本都愿意继续搞,但前提是希望政府能在有其他引摊入市点时想到他们。

    “而就这样低得不能再低的收费,最一开始摊贩们抵触心理还特别强,以前在这里摆摊散漫惯了,除了一点点卫生费什么都不用交,特别难安抚。”和张总一样,西站立交桥下层引摊入市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李文杰说,这个点不赚钱可以,但以后再发展其他市场的时候能够优先考虑他们。

    >>4 尴尬

    管理难以跟上

    现实情况呈现出引入后就欠管理的状况,不止一位市民向市长热线诟病引摊入市后缺乏管理给他们带来的困扰。一位先生投诉盘龙区龙华路引摊入市点,每次摊贩经营完后都不打扫路面,到处都是垃圾。网友“三个轮子的单车”直接@昆明市长,认为白龙寺村世纪龙苑小区引摊入市点本是好事,可后续管理跟不上,从下午6点到晚上10点,这条路基本堵死,发生紧急情况,连救火车、急救车都开不进来。

    现状:引进来了 管理不足

    五华区虹山东路的引摊入市点很多固定摊位上空空如也,大家将蔬菜、水果等摆在了固定摊位后面的人行道上,固定摊位则成了储放杂物台。只因为人行道上顾客比较多,固定摊位对着的机动车道顾客寥寥无几。与此同时,本来10多平方米的经营范围一下增至30多平方米,五六米宽的人行道被挤到只能让市民一个个通过。“挤占着人行道,城管会不会管?”面对这样的问题,摊贩们笑着回答:“我们给过摊位费,不会管的。”

    双桥村双桥路曾经火爆一时的“午夜马路市场”也是一个典型的例子。由于缺少管理,这条街上的许多摊贩悄悄向海明路等周边其他道路转移,已经不复当年盛况。

    分析:收费管理 效果不佳

    《进一步加强引摊入市管理工作指导意见》中对引摊入市的管理做过一些原则性指导意见,各区城管部门也据此制定了相应的管理细则。比如《五华区城管综执局“引摊入市”规范管理规定(试行)》中明确:“引摊入市”规范点实行“谁开办、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管理单位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所开办引摊入市规范点的环境卫生、经营秩序、安全保障等工作,并对管理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若考核后整改不达标,由政府相关部门劝离规范点,并按程序临行确定管理单位。但这种管理方既收费又管理的状况,确实可能出现如季冬所言:管理方在收费,双方形成了服务关系,管理上就会有困难。(春城晚报 记者陈洁 期俊军 赵伦/文 刘筱庆/摄)

编辑: 孙红亮 责任编辑: 徐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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