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市现状排水系统能力评估图

排水分区规划图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孙红亮 记者从昆明市滇池管理局获悉,按照昆明市政府安排,由市滇管局牵头组织编制的《昆明市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公示。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有意见、建议,可在12月8日前反馈至昆明市滇管局。
《规划》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的通知》(国办发〔2013〕23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建城〔2013〕98号)编制,对昆明市城市排水防涝能力及内涝风险进行评估,明确了昆明市内涝防治设计标准、雨水径流控制标准、管渠设施设计标准,针对昆明市的主要淹水点及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应的工程规划及管理规划,并提出了近期建设项目。

城市低影响开发设施单元布局图

城市排水管渠及泵站规划图(10张整合)
《规划》划定昆明市中心城区1722平方公里,重点研究858平方公里范围,明确排水防涝建设标准,包括雨水径流控制标准,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85%(对应的设计降雨量26.8毫米),综合径流系数为新建地区一般按照不超过0.5,改造区域应采取措施确保改造后不超过改造前,对综合径流系数高于0.7的地区应采用渗透、调蓄等措施控制雨水径流,同时,提出了径流污染控制措施和地块配套建设低影响开发措施的调蓄规模;管渠设计标准,管渠设计采用《昆明市城市防洪总体规划(修编)》中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昆明分局2014年最新修订的暴雨强度公式,新建管渠设计重现期不低于5年,中心城区地下通道和下凹式广场等雨水管渠重现期不低于20年;内涝防治设计标准,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为50年一遇暴雨。

城市内河治理规划图(3张整合)

城市雨水行泄通道规划图(3张整合)
规划编制采用排水模型的先进方法,采取构建可持续雨水系统,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海绵城市”的理念,按照保证发生城市内涝防治标准以内的降雨时,系统正常运转,不出现内涝灾害;发生超过城市内涝防治标准的降雨时,城市运转基本正常,不得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要求,结合昆明的实际情况,围绕并针对中心城区的79个淹水点提出了投资9亿元的近期建设项目,包括新建及改造雨水管网64公里,新建泵站4座,内河清淤整治44条,建设透水铺装、下凹式绿地、植草沟等滞渗设施1.51平方公里,以及信息化与管理建设,形成了包括城市雨水径流控制与资源化利用规划、城市排水(雨水)管渠规划、城市防涝设施规划、管理规划等方面的规划成果。
即日起至12月8日前,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对《方案》有意见,可以通过邮件传真等方式进行反馈:信函邮寄至昆明市呈贡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147室,邮编650500;传真发至0871—63960389;电子邮件发送到kmscspsgl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