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环保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环境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2015-08-18 23:25:20      来源:昆明信息港

    18日,昆明市环保局发出《关于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等环境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启动全市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等环境安全的专项整治工作。

    《通知》指出,昆明要深刻吸取2015年8月12日天津港区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在昆明发生。昆明各级环保部门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职责,提高环境安全监管水平,通过开展危险化学品等环境安全专项整治,摸清底数,查找环境安全隐患,对专项整治中查出的各类环境问题和环境违法行为要及时整改,依法处理并督促整改落实,防范危险化学品环境安全风险。

    各单位要开展危险废物的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危险废物的申报登记、贮存处置、转移联单等规范化管理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备案情况、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危险废物处置单位遵守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排查和专项整治。要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建设项目环评情况、“三同时”验收情况,企业废水、废气、废渣等主要污染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排污许可证制度执行情况、外排污染物的达标排放情况,企业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备案情况、事故池等应急设施和应急物资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排查和专项整治。

    要严格落实应急装备、值守制度,加强应急监测装备及应急监测仪器配备的检查和维护,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现场环境应急监测工作;确保应急监测、应急处置等各项应急措施落实到位,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突发事件时能及时应对、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环境危害;要严格执行12369值守电话24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各应急队伍要保持通讯畅通。

    要加强环保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全市环保系统干部职工安全生产意识,严格车辆、办公场所、实验室安全生产管理,对水电、消防、车辆、危险化学品等是否处于安全状态进行隐患排查,对失效和过期的消防设备设施进行及时更换,加强车辆保养和维护、严格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使用管理。(记者 董宇虹)

编辑: 孙红亮 责任编辑: 徐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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