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回顾以改革创新推进法治昆明建设
2015-01-19 07:53:47      来源:昆明信息港

    2014年,是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昆明市人大工作继往开来的起步之年。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着眼率先在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科学统筹,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顺利完成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有力推动了昆明改革建设发展。

    科学民主立法

    促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发展

    法律是社会改革建设发展的助推器和坚强保障,在推进依法治市的进程中,市人大常委会着眼昆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精心选择立法项目,突出昆明地方特色及经济转型升级、民生事业改善和社会管理创新等重点领域的立法需求,坚持科学、民主立法,把发展亟需、于法有据,现实中有成熟规章、实践中需要修改完善的事项优先列入立法项目,全年共制定、修订了4件地方性法规。为有效应对实体化行政托管后,经开区、高新区发展功能定位和管理形式内容的调整变化,进一步规范工作职责,修订了《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和《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形成了支撑开发区长远发展的制度保障。为适应加快建设世界知名旅游城市发展需要,切实维护城市市容环境,提升人民生活品质,打造宜居城市品牌,及时修订《昆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现了地方性法规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统一。为着力突破民办教育事业发展瓶颈制约,统筹解决政策扶持不配套、保障制度不健全、教师队伍不稳定等问题,率先制定《昆明市民办教育促进条例》,推动全市民办教育事业发展步入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这些条例的制定修订,体现了昆明地方立法“少而精、重实效、要管用”的特色,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紧扣民生发展

    增强监督实效

    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市委中心工作,紧扣发展主题和民生改善,突出监督服务人民、监督支持发展的思路。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着眼国家桥头堡建设实施和新型城镇化建设需要,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昆明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调整完善成果”的专项工作报告,提出全域规划覆盖、完善片区功能和优化城市空间布局的审议意见,促进城市规划科学化、法治化、长效化;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外事侨务工作服务区域性国际城市建设”的专项工作报告;针对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滇池污染综合治理、“入园难”“入园贵”和水源区保护等热点难点问题,听取和审议政府的专项工作报告;支持法检“两院”依法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努力维护公平正义,积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半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计划预算执行和年度决算、审计等工作报告,作出相关决议。围绕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推进落实,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加强对经济建设、社会民生和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

    去年,共组织了3次执法检查,开展专项视察11次、专题调研17次,对学前教育工作开展专题询问,增强了监督实效。

    加大代表建议办理力度

    推动政府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管干部与依法行使任免权相统一,认真审议各项人事任免议案,严肃执行任前考试、任职发言、颁发任命书等程序要求,依法规范开展人事任免工作。不断加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力度,在提高解决率上下工夫,对人代会期间302件和闭会期间25件代表建议进行了交办和检查,确定对“解决昆明市‘停车难、乱收费’问题”“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管”“昆明市天然气置换中重视家用燃具改造”等6件代表建议进行重点督办。全年,在代表所提建议中已有219件解决或部分解决,已列入相关部门工作计划、正逐步推动解决82件,分别占66.97%和25.08%,有力推动了政府工作及矛盾纠纷化解。

    新的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将进一步增强大局、责任、创新和服务意识,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和务实的工作作风,为我市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全面深化改革,在全省率先建成小康社会、推动法治昆明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昆明日报 记者杜仲莹)

 

编辑: 孙红亮 责任编辑: 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