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发布“昆明市委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后,昆明市纪委办公厅昨天又发布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的相关责任清单,共列出8类33项监督责任。清单中还明确指出,重大腐败案将实行“一案双查”制度,换句话说就是,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处案件时,既要查清当事人的违纪问题,又要查清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的责任范围及责任。
监督
实行问题线索月报告、零报告制
清单中,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的8类监督责任包括:加强组织协调,维护党的纪律,严格纪律监督,深化作风监督,严肃查处腐败,深化党风廉政教育,严肃责任追究,创新反腐败体制机制。
33项监督责任主要有: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严肃查处各级单位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私设“小金库”等问题;实行党员干部问题线索月报告、零报告制(从初次上报报表到本次上报报表之间的时段内,即使没有出现新情况,也要将报表填上“0”上报的制度);实行案件查办报告制等等。
调查
发生重大腐败案由下至上逐级调查
清单明确,将实行“一案双查”制度,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地区、部门和单位,按照由下至上逐级调查的方式,倒查相关领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和纪委(纪工委、纪检组)监督责任的情况。发现不履行主体责任、违反责任制规定的,严肃追究党委(党工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发现纪委(纪工委、纪检组)有问题不报告、不反映,敷衍塞责、不抓不管,造成不良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连带追究同级纪委(纪工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
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群众反映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特别是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造成恶劣影响,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将严格按照《昆明市领导干部问责办法》和《昆明市领导干部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规定问责办法》追究责任。
整改
昭通查处238名乡村干部
今年4月11日至6月11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昭通市进行巡视,并于7月10日反馈了巡视意见。经过两个多月整改,昭通官方于昨天向公众公开了整改情况。
通报内容显示,当地共查处违规违纪案件4件,处理5人,受理举报投诉139件、办结134件;截至8月28日,巡视组移交信访举报的147件,正在办理中的130件(初核123件,立案7件),已办结17件(不实了结15件,属实处理2件处理3人)。
今年7月,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昭通后曾指出,昭通市基层干部侵占群众利益、“优亲厚友”等问题情况频发。通报说,当地已查处乡村干部贪污腐化、侵占群众利益以及在落实惠民政策中“优亲厚友”的问题,目前,已查处乡村干部238人,其中,政府机关106人、农村94人、事业单位38人。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31件73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4人。收缴违规超标车5辆。对省委巡视组交办的信访案件391件,已办理完毕343件,剩余43件属于新案,已分别交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公安局依照法定程序办理。(云南信息报记者 谢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