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出台13条意见依法治市 每年拨400万专项资金
2014-09-16 22:39:54      来源:昆明信息港

    今后3年每年安排400万专项资金 让困难群众平等获得法律保护

    加强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矛盾问题化解、每个社区将建成1个法律服务点、每年从市级财政统筹安排400万元专项资金……日前,昆明下发《关于加强司法行政促进依法治市的意见》,一共13条。意见提出,2014年起至2017年每年从市级财政统筹安排400万元专项资金;适时降低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困难审查标准,扩大援助事项范围。

    全市民间纠纷调解率要达到100%

    到2017年,昆明要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备、务实高效的法律服务体系,完善政府主导、全额保障、普惠群众的法律援助体系,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

    同时,基本形成与创建平安昆明相适应的基层“大调解”工作格局、特殊人群管理服务机制、强制隔离戒毒模式,全市民间纠纷调解率达100%,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低于3%,切实解决影响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

    具体而言,昆明将围绕社会普遍存在的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加强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同时,把排查化解工作延伸到农村土地征用、移民搬迁、集体资产处置和城市拆迁改造、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教育卫生等社会矛盾多发领域,疏导群众情绪,解决合理诉求,维护合法权益。

    同时,将移民安置、教育医疗、劳动及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的公共法律服务产品、项目和公益性法律服务活动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同时,力争每个建制村、城市社区建成1个法律服务点,解决农村和贫困地区法律服务资源匮乏问题。

    新建一批规范化法律援助服务中心

    另一方面,昆明还将健全法律援助制度,完善法律援助惠民政策,建立法律服务机构代为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制度和非诉讼法律援助机制,适时降低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困难审查标准,扩大援助事项范围。

    同时,全面落实法律援助政府责任和政府主导的群众维权工作,扩大乡镇(街道)、村(社区)法律援助服务中心(窗口)覆盖面,新建一批规范化法律援助服务中心(窗口),开展一站式服务,让困难群众和特定当事人平等获得法律保护。

    此外,积极搭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法律院校师生参与接待来访、心理疏导、协助立案等工作平台,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在法律援助中的作用,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社会影响力。采取财政投入、专项资助、社会募集等形式汇集社会物力、财力,做大做强法律援助基金,拓宽法律援助资金渠道。

    意见提出,要进一步加大市财政投入力度,2014年起至2017年,每年从市级财政统筹安排4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补助普法教育、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依法治理与法治创建、司法行政执法办案信息化系统建设维护和年度创新试点等工作,保障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平衡发展。(记者 杜弘禹)

编辑: 孙红亮 责任编辑: 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