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中院受理绿大地民事诉讼案 索赔465万元
2014-05-15 23:51:32      来源:昆明信息港

    5月15日,绿大地发布公告称,公司刚收到法院通知,昆明中院已受理民事诉讼案件共计26件,索赔总标的额为464.5万元。

    绿大地公司欺诈发行股票案一直备受关注。2011年9月6日,绿大地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案在官渡区法院开庭审理,判决董事长何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判决宣布后,市检察院于去年1月31日提起抗诉,认为原审法院对欺诈发行股票罪部分量刑偏轻,并裁定撤销法院刑事判决。市中院再次开庭审理,判处绿大地公司1040万罚金、董事长何某十年有期徒刑。判决后,何某等5名被告不服,向云南省高院提出上诉,云南省高院作出《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随着何某刑事审判终审结果出炉及证监会对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针对公司民事起诉的前置条件终于满足,来自全国各地的投资者正式开始起诉。

    15日晚间,绿大地发布公告,称公司于15日收到《应诉通知书》、《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法律文书,原告共计26人,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分别向昆明市中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本公司就前述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昆明市中院已受理民事诉讼案件共计26件,索赔总标的额为464.5元。(昆明日报 记者蔡靖妮)

编辑: 孙红亮 责任编辑: 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