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云南省新时代“银龄人才万人计划”实施方案》,引进留用一批银龄技师,服务云南省重点产业和技工院校高质量发展,根据《云南省“银龄技师”行动计划(试行)》(云人社通〔2025〕4号)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关于开展银龄技师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银龄技师申报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遵纪守法、德才兼备、群众公认。
(二)省内外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其中,省内银龄技师须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办理退休手续),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含)(195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热心事业,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条件。
(三)一般应具有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或具有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手工技艺)称号,县级及以下单位可放宽到具有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或州(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手工技艺)称号。
(四)用人单位聘用急需紧缺的银龄技师,可放宽至具有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
(一)单位申报。以用人单位为主体,组织符合条件的意向人选进行申报,用人单位制定银龄技师引进留用计划和工作方案,填写《2025年云南省银龄技师行动计划单位申报表》(附件1)、《2025年云南省银龄技师需求计划表》(附件2)。于2025年3月5日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及签字盖章后扫描成PDF文档报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个人申报。用人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银龄技师,填写《2025年云南省银龄技师申请表》(附件3),于4月11日前按照“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告有关要求进行申报。
(三)初审建议。用人单位对照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核,提出引进留用建议人选,填报《2025年云南省引进留用银龄技师建议人选名册》(附件4),盘龙区初审后于4月11日前将纸质及电子版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
(四)审核遴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开展遴选。
(五)社会公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遴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
(六)签订协议。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文确定后,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用人单位需与银龄技师签订不少于1年的聘用协议(合同),约定服务期限、工作内容、工作目标、薪酬待遇、奖励措施等。
(一)用人单位要制定银龄技师引进留用计划和工作方案,填写《2025年云南省银龄技师行动计划单位申报表》《2025年云南省银龄技师需求计划表》《2025年云南省引进留用银龄技师建议人选名册》,明确岗位要求,严格审核用人单位提供保障条件。
(二)申报填写《2025年云南省银龄技师申请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三)联系单位及地址
1.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盘龙区人民政府第一办公区五楼520室、522室),联系电话:0871-65618642。
2.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市级行政中心8号楼319室),联系人及电话:周武景,63352290。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并同时提交电子版及盖章PDF版。
1.2025年云南省银龄技师行动计划单位申报表
2.2025年云南省银龄技师需求计划表
3.2025年云南省银龄技师申请表
4.2025年云南省引进留用银龄技师建议人选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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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5年云南省银龄技师行动计划单位申报表.docx
附件4:2025年云南省引进留用银龄技师建议人选名册.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