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21 16:12:18来源:昆明信息港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栗飞 昆明市政府于2015年11月24日已通过《昆明市物业管理办法》,并于今年2月1日起施行。4月19日,官渡区在各县(市)区中率先举办昆明新物管法培训会,旨在帮助各物业服务企业掌握新物业管理办法的要领和规范,以便更好的依法开展工作。全区数百名物管公司负责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据悉,随着昆明市小区业主维权意识的苏醒,目前全市物业管理方面的矛盾和纠纷呈不断上升趋势,其中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服务质量差是业主投诉的焦点之一。
培训会上,授课专家唐晓林表示,针对近年不断发生的小区矛盾纠纷,物业管理可以从法、理、情三个角度入手解决,但最终要落脚在合同上。这就是《昆明市物业管理办法》出台的初衷,即用法律法规约束开发商和业主双方的行为。
据了解,过去物业管理体制过于单一和薄弱,缺乏物业所在地政府的监督和指导,缺少政府相关部门的齐抓共管;而随着市区旧城改造的加快,使得城市物业管理体制的弊端日益显现出来,主要表现在行业管理与属地管理出现脱节(社区居委会很少介入管理),社区管理与物业管理工作相互交叉又相互推诿,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和派出所很难在物业管理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为改变此现状,新物管法从法律角度规范市级物业管理部门、区级物业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的职责。
官渡区住建局局长费劲松在培训会上表示,目前,官渡区区物业管理服务产业仍处于发展阶段,普遍存在着企业服务水平、服务意识不够强,群众对物业服务的消费意识、对物业管理工作认同及支持度也不高等问题。加之目前房地产行业形势严峻,房地产业调整,规模扩展受阻,物业企业经营困难加大,部分新小区开发商遗留问题突出,给物业工作开展带来了一定难度。
费劲松认为,规范物业行业行为,创建和谐社区不仅仅是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也是各街道、各物业企业的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现在正值物业管理新体制改革良机,如何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在企业发展中树立品牌,这就迫切需要一支综合素质高、业务技能强的物业服务团队,这也是官渡区组织此次培训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