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6-01-19 09:43:22来源:昆明信息港

——2016年1月15日在昆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昆明市人大常委会 杨远翔

各位代表:

    我受昆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5年的主要工作

    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全面深化改革,努力率先在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一年来,在中共昆明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十届六次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依法履职、尽心尽责,顺利完成了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为推动昆明改革建设发展,加快法治昆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提高立法质量,夯实依法治市法制基础

    常委会注重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努力协调各方、凝聚共识,保障法规制度公平公正,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切实增强法规权威,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提供有力制度支撑。全年,共制定、修订5件地方性法规。加强对民族自治县立法工作的指导,《云南省石林彝族自治县石林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地保护条例》进入报批程序,实现全市民族自治县单行条例零的突破。

    (一)突出主导作用,着力提高立法水平。常委会坚持“为民立法”价值取向,在立法决策上紧扣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紧贴社会民生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科学调控立法进程,牢牢把握立法工作主动权。科学优选立法项目,严格落实立法项目“申报论证”和立法计划“逐项论证”制度,注重立法必要性、可行性高度统一,确保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经济社会迫切需要的立法项目列入立法计划。经过反复论证和公开征求意见,残疾人合法权益保障、燃气管理、殡葬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等4件人民群众关注度较高的立法项目纳入2015年立法计划;大胆开展立法创新,坚持立法工作“有所为有所不为”,科学把握地方性法规同政策、规章以及其他社会调控手段的界限,在抓好实施性立法的基础上,找准立法空白点,大胆推动创制性立法,在没有上位法明确规定、经济发展又迫切需要的情况下,常委会围绕贯彻实施会展业发展战略,制定了《昆明市会展业促进条例》,从法规层面支持昆明会展产业做大做强,在健全完善地方性法规体系方面作出积极探索;严格把控立法环节,科学统筹立法进度,促进立法前调研论证、立法中审议决策与立法后质量评估的有机结合,调研中注重了解民情、吃透市情,确保地方性法规符合现实需要,审议中注重平衡各方利益,有效消除部门利益法制化倾向,评估中突出问题导向,科学考量立法效果,为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积累经验。全年,组织开展25件立法项目调研,对《昆明市城镇绿化条例》进行了“立法后评价”。

    (二)完善立法机制,科学规范立法工作。常委会着眼地方立法工作新变化,不断健全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在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进程中,立法工作更加公开透明、更加规范有序。为进一步拓展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依法保障社会公众对地方立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地方性法规客观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常委会制定出台了《关于地方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工作规定》和《关于地方立法工作公众意见表达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工作规定》,既明确了公开征求意见的目的、原则和主要内容,又细化对公众意见表达、采纳情况的反馈方式、反馈程序和责任主体,为从源头上提高法规公信力、增强法规执行力创造条件;为不断提高立法全过程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积极促进改革决策与立法决策的深度融合,常委会制定出台了《关于完善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的意见》,从立法选项、起草、论证、协调和审议等环节入手,明确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方法路径,强化了人大主导、各方参与的立法形式,突出了立法对改革发展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力求使每一件地方性法规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反映人民诉求、符合发展实际,为推动昆明地方立法工作创新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三)注重管用有效,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常委会始终把“管用有效”作为衡量立法质量的重要标准,无论是立项、起草,还是修改、审议,在整个立法过程中都注重使条文内容更好地体现人民意志、维护群众权益,确保制定修订的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以良好的实施效果、社会效应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在制定《昆明市残疾人保障条例》时,常委会主动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引导公众参与立法互动、表达诉求,共召开20次专题调研、研讨、论证会议,广泛听取专家学者、有关单位意见建议,从常委会初审开始,先后对法规文本23条款6方面内容进行了10轮修改完善,为高质量审议草案、出台法规提供了有力保障;在修订《昆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过程中,常委会密切关注国家政策的出台和社会公众的反响。2015年6月全国深化出租汽车改革座谈会后,鉴于国家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和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的管理办法即将出台,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的新要求,确保地方性法规有效管用,根据市人民政府的提请意见,决定该条例暂缓交付审议,用实际行动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二、突出监督实效,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常委会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全市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着力改进监督方式,更加注重监督实效,积极主动依法监督,有力促进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有效推动“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加快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一年来,常委会共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0次,组织执法检查2次,开展专项视察25次、专题调研40次,对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开展了专题询问,完成《昆明市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昆明市防汛抗旱办法》等7个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一)紧扣中心工作,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常委会充分发挥监督服务发展、促进发展的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对经济指标、年度目标任务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推进落实情况的监督。强化财政预算决算监督,严格执行新预算法,设立首批预算审查咨询专家库,积极推进政府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计划预算执行和年度决算、审计等工作报告,作出了《关于批准昆明市2014年度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监督政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密切关注经济运行质量,努力把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对全市经济发展的科学研判上,常委会领导带队开展“稳增长、调结构、促发展”专题督查调研,督促政府准确把握宏观经济形势,着力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服务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努力保障全市重点工作,围绕迎南博会、迎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等重点工作,常委会领导带队督查,协调解决困难问题,为省市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顺利举办作出努力。围绕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5个方面15项重点项目推进落实情况开展专项视察,全力促进年度目标任务推进落实。

    (二)回应群众关切,促进社会民生改善。常委会始终把促进民生改善作为依法履职尽责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扣社会民生事业改善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不断完善监督方式、不断加大监督力度,着力推动解决热点难点问题。高度关注扶贫攻坚工作,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全市扶贫开发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督促政府进一步整合社会力量,全面实施精准扶贫、区域扶贫,加快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为努力实现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奠定基础;高度关注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针对医疗资源结构性矛盾突出、逐利机制未有效破除、医保支付制度不完善、内外部治理有待提升等问题提出审议意见,促进就医条件、就医环境改善,促进医改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市人民;高度关注城市建设管理,组织开展市区两级人大联合视察,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并围绕城市管理职能分工、行政执法、经费拨付和道路管网规划建设等工作开展专题询问,督促政府转变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模式,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积极推进世界知名旅游城市和区域性国际城市建设。高度关注改革发展,就产业增值、园区建设、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公共文化服务体制改革、职业教育改革、城乡社会保障体制建设、“爱心水窖”建设等工作开展视察、检查和调研,切实促进民生事业改善。

    (三)强化司法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常委会坚决贯彻市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意见,站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甄选社会普遍关心的法院执行难、检察院监管难问题,积极开展司法监督,促进法检“两院”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在维护国家法治权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应有作用。为顺应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新期待,积极促进合法权益更好更快实现,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执行工作破解执行难”的专项工作报告,从完善执行工作机制、规范执行权行使和加强执行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审议意见,督促法院提升执结率和执行到位率,推动营造诚信守法社会氛围;为有力支持检察院依法正确行使检察权,不断提升刑事执行监督实效,切实保护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的专项工作报告,从突出检察监督重点、推动监管规范化和检察队伍专业化等方面提出审议意见,积极促进公平公正执法,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法治昆明建设深入发展。

    (四)注重跟踪落实,巩固监督工作成效。常委会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创新理念、完善机制,在抓好事前、事中监督的同时,科学转换监督视角,积极拓展监督范围,更加关注法律法规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跟踪问效,通过实践探索,不断丰富人大监督的内涵外延。努力确保法律法规在市域范围内的有效施行,结合昆明发展需要,对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和《昆明市科学技术进步与创新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为维护昆明宗教和睦、社会和谐,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提供支持;认真落实监督法和审计法,建立健全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跟踪监督工作机制,制定出台了《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监督办法》,在规范审议意见交办反馈的同时,首次听取了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着力强化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突出人大监督刚性作用;推动解决城管执法“老大难”问题,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等形式,切实加强对城市管理特别是综合行政执法情况的工作监督,搭建常委会工作机构与城管部门专项联系通道,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视察检查,定期了解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情况,在跟踪问效过程中体现人大监督实效。

    三、认真做好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工作

    常委会根据宪法、地方组织法、监督法以及修订后的城乡规划法、企业国有资产法、预算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及时把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审议修订了《昆明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进一步明确重大事项的范围内容、细化完善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工作程序,为规范常委会依法行使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职权,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水平提供了制度支撑。一年来,常委会围绕市委决策部署和全市建设发展重大问题,按照抓大事、议大事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执行法律程序和制度规定,依法审议涉及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事项,及时作出相关决议、决定11项。配合做好纪念世界反法西斯战争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有关活动,批准授予为中国抗战胜利作出卓越贡献的美国二战老兵及遗属共17人“昆明市荣誉市民”称号。

    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确保党委推荐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市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一年来,共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82人,其中,任命42人、免职40人。

    四、改进代表工作,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尽责

    常委会充分尊重代表主体地位,不断丰富代表活动内容,努力拓宽知情知政渠道,积极搭建服务代表履职、促进代表尽责的工作平台,切实提高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度,为代表履行职责、服务群众提供有力保障。

    (一)积极促进代表履职尽责。常委会认真落实联系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组成人员同代表、代表同人民群众的沟通联系,在增进了解、相互沟通中,促进代表融入群众,自觉接受选民监督,为代表关注民生、反映民意,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创造条件。在组成人员联系代表方面,先后召开35次座谈会,开展26次实地调研走访,通报常委会重要工作和履职情况,及时听取代表意见、了解群众意愿,帮助解决代表履职中的具体困难和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双向交流,既拓展了组成人员联系服务群众的视野和范围,又提高了代表服务选民群众的效率和作用;在代表联系选民群众方面,积极利用“代表信箱”、“代表之家”、微博微信等形式载体,广泛收集反映群众意见,定期通报代表履职情况,支持和保障代表与选民群众的经常联系,在联系选民、融入群众过程中,不断增强代表服务意识,使代表真正成为群众能对话、信得过、可依赖的“代言人”。全年,通过《代表之声》、《代表工作》收集整理各界群众20个方面242条意见建议。

    (二)努力搭建代表履职平台。常委会把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作为保障代表执行职务、履行职责的重要手段,努力调动代表履职热情、不断提高代表履职水平,促进代表更好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知情知政巩固主体地位。组织召开2次重大事项情况通报会,通报全市扶贫攻坚、劳动就业、军转安置和经济运行情况;邀请186名市人大代表、14名省人大代表全程列席常委会会议,进一步扩大代表对常委会活动的参与程度;组织专业代表小组代表听取“十三五”规划编制情况,进一步畅通上情下达、下情上传渠道,努力使人民意愿在蓝图设计中得到体现和反映。积极履职发挥主体作用。组织代表小组对火车南站重要交通枢纽、都市农庄和特色农业产业园区等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开展了40次视察、检查和调研;组织80名省、市人大代表,对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县建设、彩云北路交通拥堵、公共自行车租赁试点等工作情况开展了4次持证视察;组织在昆的省人大代表对牛栏江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山顶牧场生态养殖基地、凤龙湾国际文化旅游度假区项目、中石油云南炼化项目、滇池治理和城市道路建设等工作情况进行视察,提出意见建议14条,积极督促政府推进落实工作,为市委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三)不断增添代表履职活力。常委会高度重视增强代表履职积极性,努力在代表学习培训和意见建议办理工作上下功夫,不断激发代表履职尽责热情。抓学习培训促能力提升。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考察云南时的重要指示精神,组织200名市人大代表进行年度学习培训活动,引导代表在总结工作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主人翁”意识。同时,积极推动基层人大工作外向联系,选派10名在基层工作的省人大代表赴上海参加培训,学习先进经验,进一步拓展工作视野;抓建议办理促工作落实。年初,确定“建立市医疗保险基金监督管理机制”、“重视扩大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学前教育”、“规范市政道路建设”、“加快规范城镇居民生活小区物业管理”和“加快昆明市电子商务发展”等5件重点督办建议,严格办理标准、明确办理期限;年中,组织代表建议办理评议工作,落实代表“不满意”建议二次办理督办制度,对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B、C类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年末,认真组织“回头看”,督促医疗体制改革、教育资源优化、道路交通建设、经济转型升级等方面建议得到较好办理,为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努力。全年,认真督办代表建议312件,解决或部分解决204件,占65.4%,已列入相关部门工作计划、正逐步推动解决89件,占28.5%。

    五、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机关服务能力水平

    常委会积极适应形势发展变化和新时期人大工作需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重要精神,将扎实开展专题教育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最好契机,以“三严三实”衡量工作,用“忠诚干净担当”教育干部,不断强化宗旨观念、改进工作作风,常委会和机关自身建设得到新加强,服务保障能力有了新提升。

    (一)围绕严以修身,加强干部思想建设。始终把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放在首要位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以党的创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真正把人大工作放到全市工作大局中谋划思考,始终做到政治上清醒坚定、方向上旗帜鲜明,全力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贯彻落实。通过学习教育,机关干部思想认识不断提高、宗旨意识更加牢固,服务代表、服务人民的自觉性、主动性明显提升,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有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围绕严以律己,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充分发挥人大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引导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了解民情民意、客观反映民声民愿,在直面改革建设新情况、应对履职尽责新问题、推动民主法治新发展过程中,进一步强化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机关管理,狠抓工作纪律,健全完善考勤纪律、公车使用、厉行节约、因公因私出国境制度规定,从严执行廉政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整治“庸懒散”现象,用实际行动维护人大机关“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三)围绕严以用权,加强机关能力建设。着眼提高常委会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水平,采取学用结合、集中整改的方式,加强对机关干部特别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权力观教育,把对权力、责任的正确认识转化为推动工作发展的务实举措。突出制度在规范权力运行中的基础性作用,严格执行常委会议事规则和组成人员守则,坚持集体讨论重大事项、重大问题,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广泛开展对内对外联系,努力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确保常委会权力运行依法务实高效。

    常委会坚决贯彻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认真牵头抓好民主法制领域改革和理论研究工作,组织开展了地方立法听证、审议意见督办落实、农业农村工作监督等7个决策咨询课题研究;根据市委要求,深入开展全市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情况调研活动,配合做好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筹备工作;结合全市街道人大工作实际情况,修订《昆明市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办法》;积极参与全国、省人大常委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调研和征求意见工作,配合开展有关执法检查和视察调研;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合作,接待了台湾嘉义市议会代表团来昆考察访问,与北京市朝阳区人大常委会建立友好合作关系;深入推进机关信息化建设和会议无纸化,提高工作效能、节约财政资源;认真做好人大宣传工作,广泛宣传常委会和代表依法履职情况,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认真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牵头或配合做好重点工程重大项目推进情况的调研督查;建立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帮户长效帮扶机制,扎实做好寻甸县的牵头挂钩扶贫和“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常委会领导认真督促指导抓好环境综合整治、滇池治理工作。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是市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取得新进步的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取得的每一项成绩,是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体人大代表共同努力、常委会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辛勤劳动的结果,这些成绩的取得,也离不开全市各族人民、各级国家机关、驻昆解放军、武警部队的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向支持昆明发展、关心昆明人大工作的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面对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常委会的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立法质量还要不断提高,适应昆明发展需要的地方性法规还需进一步完善;二是监督深度广度还要不断扩大,在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上还需加大力度;三是代表履职平台还要不断巩固,服务人民、服务发展的职能作用还需进一步发挥;四是常委会自身建设还要不断加强,依法履职尽责还要继续坚持。对这些问题,常委会将高度重视、认真加以改进。

    2016年的主要工作意见

    各位代表,根据省委关于调整昆明市人大换届时间的意见和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市十三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将继续履职到2017年。站在“十二五”和“十三五”规划的历史交汇点上,能够继续和广大人民群众一道,向着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迈进,向着两个“一百年”目标迈进,向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迈进,是时代赋予我们的荣光,是每一名代表的幸运。全体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务必牢记职责使命、不忘履职初心,自觉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全心全意、尽职尽责服务人民,为昆明改革建设发展作出不懈努力。

    昨天的奋斗为今天奠基,美好的未来从现在起航。回首“十二五”,面对错综复杂的内外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任务,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一府两院”的支持配合与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下,我们走过了不平凡的五年:

    我们不断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努力提升法规质量,五年来,制定地方性法规18件、修订19件、废止2件,顺利完成五年立法规划预期目标,为推进法治昆明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我们不断深化对人大监督工作的认识,更加突出监督实效,五年来,组织执法检查16次、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35次、开展视察检查210次,在服务全市科学发展大局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我们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五年来,作出决议决定49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72人(次),通过法定程序,努力把党的主张转变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

    我们着力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为代表依法履职、开展活动创造条件,五年来,共培训代表941人次、组织各类活动520次、办理议案10件,督办代表建议1720件,代表主体地位得到充分尊重;

    我们高度重视自身建设,以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扎实抓好思想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为依法履职尽责、高效服务保障奠定了坚实基础。

    梦想在持续努力中绽放,事业在接力奋斗中前行。“十三五”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我们进入更高发展阶段的艰难跃升时期,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推进昆明民主法治建设,为今后五年工作开好头、起好步,这些,都给全体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继续依法履职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希望大家:

    倍加珍惜业已形成的良好氛围,始终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正确处理好监督与支持的关系,正确处理好与“一府两院”的关系,努力形成推动昆明改革建设发展的强大合力;

    倍加珍惜多年积累的履职成果,不断提高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性质、地位、作用的认识,始终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行使职权,确保人大各项工作更加依法、遵规、履程;

    倍加珍惜十分难得的工作机遇,在今后依法履职过程中,自觉践行好党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积极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为个人履职生涯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倍加珍惜人民群众的信任支持,以促进改革开放、推动昆明发展、维护群众利益为己任,关心群众疾苦、关注人民福祉,与人民群众共同奏响“中国梦”在昆明的最美华章。

    基于以上认识,我们建议2016年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中共昆明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九届十二次全会、市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依法行使好立法、监督、决定、任免职权,为加快建设立足西南、面向全国、辐射南亚东南亚的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不懈努力。

    一是突出立法重点,提高法规质量。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科学安排年度立法项目,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努力发挥地方立法在城市管理、社会治理和环境保护中的保障推动作用,稳妥解决在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和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迫切需要推进、规范、调整的问题,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共享更有安全感、尊严感、幸福感和获得感的小康生活。拟制定或修订校园安全管理、旅游业监察、河道管理等地方性法规。扎实开展立法项目前期调研,为做好今后五年立法工作奠定基础。

    二是服务发展大局,增强监督实效。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作为监督重点,不断强化问题意识、民生意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监督,着力增强监督实效,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拟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及公共文化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地下管线建设和管理、“五小水利”工程建设、法检“两院”司法改革试点等工作依法开展监督,努力发挥好监督服务人民、监督服务发展的职能作用。

    三是密切联系群众,发挥主体作用。积极探索支持和服务代表依法执行职务的方法途径,不断改进代表活动方式、丰富活动内容、增强活动实效,进一步完善代表联系群众方式方法,继续扩大代表对常委会、专门委员会活动的参与,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不断加大代表议案审议和建议督办力度,完善代表建议督办方式,提高建议解决率、落实率,激发代表依法履职积极性。

    四是提升履职能力,加强自身建设。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意见的新要求,进一步增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坚定性。围绕全市大局和常委会工作重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坚持集体行使职权、集体讨论决定问题,不断提升常委会履职能力水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厉行节约、加强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巩固和发展专题教育成果,为在新的起点上推动人大工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各位代表,成绩来之不易,重任依然在肩。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昆明市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振奋精神、凝聚力量,敢于担当、务实进取,为夺取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胜利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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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莹责任编辑:徐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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